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柳營簡易庭民事裁定
110年度營簡字第105號
- 原告
- 吳麗珠
- 訴訟代理人
- (法扶律師) 謝凱傑律師(法扶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楊聖文律師
- 被告
- 葛世杰
- 訴訟代理人
- 金建寧
- 複代理人
- 楊豐隆
- 被告
- 王啓森
- 訴訟代理人
- 莊喬能
- 被告
- 蔡雅惠即民沅水產行
- 訴訟代理人
- 李茂增律師
林宜儒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訂民國110年10月19日上午11時00分續行言詞辯論程序。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柳營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0年度營簡字第105號
林宜儒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訂民國110年10月19日上午11時00分續行言詞辯論程序。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柳營簡易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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