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柳營簡易庭111年度營小字第501號
宣示判決筆錄
111年度營小字第501號
- 原告
- 兆舍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劉惠傑
- 訴訟代理人
- 陳美儒
- 被告
- 許康穠
上列當事人間111年度營小字第501號不當得利事件,於中華民國111年11月9日上午10時50分在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柳營簡易庭第二法庭公開宣示判決出席職員如下:
朗讀案由被告未到。
主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15,300元。
訴訟費用新臺幣1,000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柳營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宣示判決筆錄
111年度營小字第501號
上列當事人間111年度營小字第501號不當得利事件,於中華民國111年11月9日上午10時50分在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柳營簡易庭第二法庭公開宣示判決出席職員如下:
朗讀案由被告未到。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15,300元。
訴訟費用新臺幣1,000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柳營簡易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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