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柳營簡易庭113年度營小字第609號
宣示判決筆錄
113年度營小字第609號
- 原告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 法定代理人
- 楊熾宗
- 訴訟代理人
- 林信羽
- 被告
- 張峻林
- 被告
- 星展開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吳旻
上列當事人間113 年度營小字第609 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事件,於中華民國113 年11月25日上午09時45分在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柳營簡易庭第二法庭公開宣示判決出席職員如下:
朗讀案由被告未到。
主文
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新臺幣5,490 元,及自民國113年9月2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臺幣1,000 元由被告連帶負擔,及自本判決確定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本判決得假執行。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柳營簡易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