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營簡易庭114年度營簡字第63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買賣價金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柳營簡易庭
- 裁判日期114 年 11 月 04 日
- 法官許蕙蘭
- 法定代理人黎小彤
- 原告仲信資融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 被告許靜雯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柳營簡易庭民事判決 114年度營簡字第637號 原 告 仲信資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黎小彤 訴訟代理人 高振洋 被 告 許靜雯 住○○市○○區○○里○○00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買賣價金事件,經於民國114年10月21日 言詞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壹拾萬伍仟貳佰陸拾伍元,及自民國一百一十四年四月十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十六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柒佰陸拾元由被告負擔,並自本判決確定翌日起至清償日止,加給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本判決得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一、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所列各款情形,應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 為判決。 二、原告起訴主張: ㈠被告前以分期付款買賣之方式,向如附表所示之特約商訂購標的物,並簽立zingala銀角零卡分期付款申請暨合約書(下稱系爭買賣契約),向原告申請分期付款,約定分期總價、 期間、期數及每期應繳金額如附表所示,如遲延還款時,其餘未到期分期價款視為全部到期,並應按週年利率百分之16計付遲延利息。嗣因被告繳付如附表所示之期數後,即未再還款,迄今尚積欠價款合計新臺幣(下同)105,265元及其利 息未償,爰依系爭買賣契約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清償上開款項等語。 ㈡聲明:如主文所示。 三、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四、原告主張之前開事實,業據其提出zingala銀角零卡分期付 款申請暨合約書及分期付款繳款明細等件為證,而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任何聲明或陳述,依民事訴訟法第280條第1項、第3項規定,應視同自 認,是本件堪信原告主張之事實為真正。從而,原告本於系爭買賣契約請求被告給付如主文第l項所示之金額及利息, 要屬有據,應予准許。 五、按訴訟費用,由敗訴之當事人負擔。法院為終局判決時,應依職權為訴訟費用之裁判,此民事訴訟法第78條及第87條定有明文。本件訴訟僅原告支出第一審裁判費用1,760元,被 告則無費用支出,是本件訴訟費用應由敗訴之被告負擔,並確定數額為1,760元。及就所為被告敗訴之判決,職權宣告 假執行。 六、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 第2項、第385條第1項前段、第78條、第91條第3項、第87條、第389條第1項第3款,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4 日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柳營簡易庭 法 官 許蕙蘭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訴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24第2項之規定,對於小額程序之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非以其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4 日書記官 洪季杏 附表: 編號 特約商 標的物 期付金額 (新臺幣) 期數 分期總額 (新臺幣) 分期起訖日 已繳期數 尚欠金額(新臺幣) 1 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pple】iPhone 15 128G 6.1吋 【Apple】iPhone 15 128G 6.1吋 犀牛盾防摔殼組 【Apple】2022 iPad 10 10.9吋 WiFi256 3,096元 24 74,304元 自113年10月10日起至115年9月10日止 6 55,728元 2 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pple】2024 iPad Air 13吋 WiFi 128G 平板電腦 1,510元 (首期1,525元) 18 27,195元 自113年10月10日起至115年3月10日止 6 18,120元 3 東森得易購股份有限公司 【Apple】AirPods Pro 2 MagSafe充電盒USB-C 574元 (首期577元) 12 6,891元 自113年11月10日起至114年10月10日止 5 4,018元 4 東森得易購股份有限公司 【Apple蘋果】AirPods Pro 2 USB-C藍牙耳機原廠公司貨 557元 (首期556元) 12 6,683元 自114年4月10日起至115年3月10日止 0 6,683元 5 東森得易購股份有限公司 Apple AirPods Pro 2 MagSafe 充電盒 USB-C 574元 (首期577元) 12 6,891元 自113年12月10日起至114年11月10日止 4 4,592元 6 東森得易購股份有限公司 Apple蘋果 AirPods4 主動式降噪款 514元 (首期516元) 12 6,170元 自114年2月10日起至115年1月10日止 2 5,140元 7 東森得易購股份有限公司 Apple AirPods 4 藍芽耳機 主動式降噪款 514元 (首期516元) 12 6,170元 自114年1月10日起至114年12月10日止 3 4,626元 8 東森得易購股份有限公司 【Apple蘋果】Airpods pro 2 USB-C 藍牙耳機原廠公司貨 374元 (首期369元) 18 6,727元 自114年3月10日起至115年8月10日止 1 6,3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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