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柳營簡易庭民事小額判決
- 原告
- 酒訊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 訴訟代理人
- 甲○○
- 被告
- 台灣長宏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丙○○
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廣告費事件,經本院於民國98年1月5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陸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即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二十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台幣壹仟伍佰伍拾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柳營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廣告費事件,經本院於民國98年1月5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陸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即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二十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台幣壹仟伍佰伍拾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柳營簡易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柳營簡易庭」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