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1年度訴字第475號
102年5月8日辯論終結
- 原告
- 啟順企業社
- 代表人
- 王友彥
- 代表人
- (即清算人) 送達代收人 陳玉瑩
- 訴訟代理人
- 羅國斌 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黃鴻隆 會計師
- 被告
-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原名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 代表人
- 鄭義和
- 訴訟代理人
- 周錦瑩
呂淼江
上列當事人間因營業稅事件,原告不服財政部中華民國101年10月5日台財訴字第10100153130號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本件再開言詞辯論及準備程序。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