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中高等行政法院)102年度訴字第38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虛報進口貨物
  • 案件類型
    行政
  • 審判法院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 裁判日期
    102 年 12 月 26 日
  • 法官
    林秋華劉錫賢莊金昌

  • 當事人
    萬得發有限公司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2年度訴字第381號原 告 萬得發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黃志宏 訴訟代理人 蔡振修 律師 被 告 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 代 表 人 謝連吉 訴訟代理人 翁惠玲 李志民 上列當事人間因虛報進口貨物事件,原告不服財政部中華民國102年7月24日台財訴字第10213932910號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 。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辯論及再開準備程序,茲指定民國103年1月21日上午9時35分在本院第2法庭行準備程序。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2   月  26  日臺中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林 秋 華 法 官 劉 錫 賢 法 官 莊 金 昌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2   月  26  日書記官 李 孟 純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