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中高等行政法院)109年度訴字第302號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和解筆錄
109年度訴字第302號
- 原告
- 聚合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陳世坤
- 訴訟代理人
- 王有民 律師
- 複代理人
- 曾澤宏 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張居德 律師
- 被告
-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 代表人
- 樓美鐘
- 訴訟代理人
- 牛素玲
- 訴訟代理人
- 陳曉伶
- 訴訟代理人
- 吳紹衍
上列當事人間109年度訴字第302號營利事業所得稅事件,於中華民國113年8月21日上午10時3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和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人員:
受命法官 楊蕙芬
通 譯 陳怡君到庭和解關係人原告訴訟代理人 王有民 律師原告訴訟代理人 張居德 律師被告訴訟代理人 陳曉伶被告訴訟代理人 牛素玲被告訴訟代理人 吳紹衍和解成立內容:
一、變更核定100年度全年所得額為新台幣(下同)106,370,213元及免徵所得稅之出售土地增益為15,856,330元。
二、兩造同意以上開和解內容作為本件訴訟之終結。
三、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上列筆錄當庭交兩造到庭和解關係人閱覽確認無誤後簽名。原告訴訟代理人 王有民律師原告訴訟代理人 張居德律師被告訴訟代理人 陳曉伶被告訴訟代理人 牛素玲被告訴訟代理人 吳紹衍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
受命法官 楊蕙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