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93年度訴字第00484號
- 原告
- 弘道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甲○○
- 訴訟代理人
- 施志明 律師
- 被告
- 南投縣政府
- 代表人
- 乙○○
- 訴訟代理人
- 丙○○
丁○○
林政德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因有關環保事務事件,原告不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華民國93年8月16日環署訴字第0930059285號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辯論及再開準備程序。
第三庭審判長法 官 沈 應 南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93年度訴字第00484號
丁○○
林政德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因有關環保事務事件,原告不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華民國93年8月16日環署訴字第0930059285號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辯論及再開準備程序。
第三庭審判長法 官 沈 應 南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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