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95年度訴字第00375號
- 原告
- 京圜股份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甲○○
- 訴訟代理人
- 林春榮 律師
- 複代理人
- 楊大德 律師
- 被告
- 彰化縣政府
- 代表人
- 乙○○
- 訴訟代理人
- 戊○○
丙○○
丁○○
上列當事人間因水污染防治法事件,原告不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民國95年5月16日環署訴字第0950024776號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辯論,茲指定民國95年10月11日上午10時10分在本院第13法庭行言詞辯期。
第四庭審判長法 官 沈 應 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