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度簡字第12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營業稅及罰鍰
- 案件類型行政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3 年 02 月 06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 102年度簡字第126號上 訴 人 中華客家土樓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張益 上列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財政部中區國稅局間營業稅及罰鍰事件,對於民國103年1月10日本院102年度簡字第126號行政訴訟簡易判決提起上訴。查本件上訴,依行政訴訟法第98條之2第1項規定,按同法第98條第2項金額,加徵裁判費二分之一,合計新臺幣 3,00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2 月 6 日行政訴訟庭法 官 陳文燦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2 月 6 日書記官 張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