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
109年度稅簡字第12號
上 訴 人即
- 原告
- 瑭佑汽車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林昭明
- 代表人
- 被上訴人即
- 被告
- 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
- 代表人
- 劉莉莉
- 訴訟代理人
- 李育琪
- 訴訟代理人
- 劉欣芳
- 輔佐人
- 張建義
上列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間進口貨物核定完稅價格事件,對於民國110 年9 月17 日本院109年度稅簡字第12號行政訴訟簡易判決提起上訴。查本件上訴,依行政訴訟法第98條之2 第1 項規定,按同法第98條第2 項金額,加徵裁判費二分之一,合計新臺幣3,000 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 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行政訴訟庭法 官 楊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