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簡字第10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空氣污染防制法
- 案件類型行政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02 月 25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 109年度簡字第109號原 告 三本久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劉文賢 訴訟代理人 王德凱律師 被 告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代 表 人 陳宏益 訴訟代理人 陳昱融 上列當事人間空氣污染防制法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25 日行政訴訟庭法 官 楊萬益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26 日書記官 林柏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