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簡字第6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都市計畫法
- 案件類型行政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11 月 23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 109年度簡字第64號原 告 大合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馮文通 訴訟代理人 洪家駿律師 複代理人 吳秉翰律師 被 告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代 表 人 黃文彬 訴訟代理人 蔡志隆 上列當事人間都市計畫法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1 月 23 日 行政訴訟庭 法 官 吳俊螢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23 日書記官 簡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