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
110年度簡字第17號
- 原告
- 蔡旭明
- 訴訟代理人
- 李宗炎律師
- 輔佐人
- 蔡旭坤
- 被告
-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 代表人
- 曾梓展
- 訴訟代理人
- 林蘭君
劉芳玟
上列當事人間醫療法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辯論。
行政訴訟庭法 官 楊萬益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0年度簡字第17號
劉芳玟
上列當事人間醫療法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辯論。
行政訴訟庭法 官 楊萬益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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