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度中智簡字第8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違反商標法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0 年 11 月 03 日
- 當事人陳宗男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0年度中智簡字第83號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陳宗男 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0年度偵字第13125號),本院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下: 主 文 陳宗男明知為未得商標權人同意,於同一商品,使用相同之註冊商標商品而販賣,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如附件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 犯罪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犯罪事實及證據,除引用附件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外,證據部分另補充:訂購單1紙(警卷第84頁) 、銷貨單16紙(警卷第85至94頁)、證人即大臺中五金百貨負責人黃進中於警詢之證述(警卷第103至106頁)、證人即大臺中五金百貨店長吳瑜珍於警詢之證述(警卷第108至111頁)、搜索大臺中五金百貨之扣押物品目錄表1紙(警卷第118頁)、禾雅企業社販賣仿冒商標商品予大臺中五金百貨之出貨單1紙(警卷第119頁)。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第450條第1項、第454條第2項、第299條第1項前段,商標法第82條、第83條,刑法第11條前段、第41條第1項前段,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三、如不服本判決,應自判決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起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1 月 3 日臺中簡易庭 法 官 鄭舜元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告訴人或被害人對於判決如有不服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者,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書記官 黃聖心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1 月 3 日附錄:論罪科刑法條 商標法第82條 明知為前條商品而販賣、意圖販賣而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5萬元以下罰金。 商標法第83條 犯前2條之罪所製造、販賣、陳列、輸出或輸入之商品,或所提 供於服務使用之物品或文書,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附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00年度偵字第9789號被 告 陳宗男 男 38歲(民國○○年○○月○日生) 住臺中市○區○○○街245號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上列被告因商標法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陳宗男明知如附表所示之商標名稱及圖樣,係如附表所示商標權人之公司向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登記,現仍於專用期間內,指定使用於如附表所示之商品,未得該商標權人之同意或授權,不得於同一或類似商品使用相同或近似此等之商標,且該商標之商品在市場行銷多年,為業界及消費大眾所共知。又其自大陸地區購買之如附表所示扣案商品,係未經商標權人之許可或授權使用商標之仿冒商品,竟基於販賣仿冒商標商品之犯意,自民國99年3月間某日起,在 其位於臺中市○區○○○街245號之「禾雅企業社」販售。 嗣於99年11月10日下午4時56分許,為警持臺灣臺中地方法 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上址搜索而查獲,並扣得如附表所示仿冒商標之商品。 二、案經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一大隊第二中隊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上揭犯罪事實,業據被告陳宗男於警詢、偵查中坦承不諱,核與鑑定人黃文通於警詢中所述情節相符,並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資料檢索、侵害商標權真仿品比對報告、鑑定報告書、鑑定證明書、查獲相片等附卷可稽;復有如附表所示仿冒商標之商品扣案可資佐證。被告犯嫌應堪認定。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商標法第82條之販賣仿冒商標物品罪嫌。請審酌被告犯罪之手段、犯罪後之態度等一切情狀,予以判處有期徒刑3月,以資懲戒。扣案如附表所示物品,請依法宣 告沒收。 三、又扣案之疑似仿冒哈姆太郎商品75個、仿冒老鼠卡通造型飾品7件,並非經群英社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美商迪士尼企業 公司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核准登記,取得商標專用權之商品,業經鑑定人吳昭松到庭證述明確,及鑑定人陳絲茜律師出具之鑑定報告書可資佐證。則被告此部分所為,尚與商標法第82條之構成要件有間,自不得遽以該罪相繩。然此部分倘成立犯罪,與本案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部分有裁判上一罪關係,爰不另為不起訴處分,附此敘明。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此 致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0 月 4 日檢 察 官 陳燕瑩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0 月 13 日書 記 官 張秀凰 附錄本案所犯法條全文 商標法第82條 明知為前條商品而販賣、意圖販賣而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5 萬元以下罰金。 附表 ┌──┬──────┬───┬───────┬────┬─────┐ │編號│扣案之仿冒商│ 數量 │商標權人 │商標註冊│提出告訴 │ │ │標商品 │(個)│/註冊類別 │/審定號 │否 │ ├──┼──────┼───┼───────┼────┼─────┤ │ 1 │仿冒LV手提袋│ 2 │法商路易威登馬│00000000│否 │ │ │ │ │爾悌耶公司 │(警卷第│ │ │ │ │ │ │30頁) │ │ ├──┼──────┼───┼───────┼────┼─────┤ │ 2 │仿冒哆啦A夢 │ 4 │日商小學館集英│00000000│否 │ │ │玩具珠寶飾物│ │社製作股份有限│(警卷第│ │ │ │ │ │公司 │38頁) │ │ ├──┼──────┼───┼───────┼────┼─────┤ │ 3 │仿冒哆啦A夢 │ 1 │日商小學館集英│00000000│否 │ │ │尺 │ │社製作股份有限│(警卷第│ │ │ │ │ │公司 │42頁) │ │ ├──┼──────┼───┼───────┼────┼─────┤ │ 4 │仿冒蠟筆小新│ 17 │日商雙葉社股份│00000000│否 │ │ │尺 │ │有限公司 │(警卷第│ │ │ │ │ │ │40頁) │ │ ├──┼──────┼───┼───────┼────┼─────┤ │ 5 │仿冒小丸子尺│ 2 │日商日本動畫股│00000000│否 │ │ │ │ │份有限公司 │(警卷第│ │ │ │ │ │ │41頁) │ │ ├──┼──────┼───┼───────┼────┼─────┤ │ 6 │仿冒小熊維尼│ 1 │美商迪士尼企業│00000000│否 │ │ │尺 │ │公司 │(警卷第│ │ │ │ │ │ │66頁) │ │ ├──┼──────┼───┼───────┼────┼─────┤ │ 7 │仿冒米老鼠手│ 3 │美商迪士尼企業│00000000│否 │ │ │提包 │ │公司 │(警卷第│ │ │ │ │ │ │60頁) │ │ ├──┼──────┼───┼───────┼────┼─────┤ │ 8 │仿冒HELLO │ 12 │日商三麗鷗股份│00000000│否 │ │ │KITTY手機裝 │ │有限公司 │(警卷第│ │ │ │飾品 │ │ │72頁) │ │ ├──┼──────┼───┼───────┼────┼─────┤ │ 9 │仿冒HELLO │ 1 │日商三麗鷗股份│00000000│否 │ │ │KITTY尺 │ │有限公司 │(警卷第│ │ │ │ │ │ │74頁) │ │ ├──┼──────┼───┼───────┼────┼─────┤ │10 │仿冒大眼蛙胸│ 16 │日商三麗鷗股份│00000000│否 │ │ │針 │ │有限公司 │(警卷第│ │ │ │ │ │ │71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