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12 分鐘讀完全文 4,087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度聲字第730號

聲請定應執行之刑刑事裁判日期 100 年 02 月 25 日

法官高文崇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0年度聲字第730號

聲請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
王精忠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一00年度執聲字第四一0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王精忠因犯販賣第二級毒品、施用第一級毒品等罪所處如附表編號一至六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叁月。

理由

受刑人王精忠因犯販賣第二級毒品、施用第一級毒品等罪,經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編號一至六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

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七十七條第一項、刑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一條第五款,裁定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並敘述抗告之理由。

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25 日

刑事第七庭 法 官 高文崇

書記官 林淑慧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25 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受刑人    王精忠         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
│編            號│       1        │       2        │       3        │
├────────┼────────┼────────┼────────┤
│罪            名│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販賣第二級毒品罪│
├────────┼────────┼────────┼────────┤
│宣     告     刑│有期徒刑3年8月  │有期徒刑2年     │有期徒刑3年8月  │
├────────┼────────┼────────┼────────┤
│犯   罪  日   期│99年2月28日     │99年2月13日凌晨 │99年2月13日下午 │
│                │                │0時許           │某時            │
├────────┼────────┼────────┼────────┤
│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99年度偵│臺中地檢99年度偵│臺中地檢99年度偵│
│年  度    案  號│字第9777、9769、│字第9777、9769、│字第9777、9769、│
│                │10202號         │10202號         │10202號         │
├───┬────┼────────┼────────┼────────┤
│      │法  院  │    臺中地院    │    臺中地院    │    臺中地院    │
│      ├────┼────────┼────────┼────────┤
│最  後│案  號  │  99年度訴字第  │  99年度訴字第  │  99年度訴字第  │
│事實審│        │     2421號     │     2421號     │     2421號     │
│      ├────┼────────┼────────┼────────┤
│      │判  決  │    99.09.30    │    99.09.30    │    99.09.30    │
│      │日  期  │                │                │                │
├───┼────┼────────┼────────┼────────┤
│      │法  院  │   臺中高分院   │   臺中高分院   │   臺中高分院   │
│      ├────┼────────┼────────┼────────┤
│確  定│案  號  │  99年度上訴字第│  99年度上訴字第│  99年度上訴字第│
│判  決│        │     2089號     │     2089號     │     2089號     │
│      ├────┼────────┼────────┼────────┤
│      │判    決│    99.12.31    │    99.12.31    │    99.12.31    │
│      │確定日期│(未提出具體上訴│(未提出具體上訴│(未提出具體上訴│
│      │        │理由,程序上駁回│理由,程序上駁回│理由,程序上駁回│
│      │        │上訴)          │上訴)          │上訴)          │
├───┴────┼────────┼────────┼────────┤
│  備         註 │臺中地檢100年度 │臺中地檢100年度 │臺中地檢100年度 │
│                │執字第833號     │執字第833號     │執字第833號     │
└────────┴────────┴────────┴────────┘
┌────────┬────────┬────────┬────────┐
│編            號│       4        │       5        │       6        │
├────────┼────────┼────────┼────────┤
│罪            名│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販賣第二級毒品罪│施用第一級毒品罪│
├────────┼────────┼────────┼────────┤
│宣     告     刑│有期徒刑3年10月 │有期徒刑3年10月 │有期徒刑1年4月  │
├────────┼────────┼────────┼────────┤
│犯   罪  日   期│99年4月13日     │99年4月20日     │99年4月19日     │
├────────┼────────┼────────┼────────┤
│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99年度偵│臺中地檢99年度偵│臺中地檢99年度毒│
│年  度    案  號│字第9777、9769、│字第9777、9769、│偵字第2062號    │
│                │10202號         │10202號         │                │
├───┬────┼────────┼────────┼────────┤
│      │法  院  │    臺中地院    │    臺中地院    │    臺中地院    │
│      ├────┼────────┼────────┼────────┤
│最  後│案  號  │  99年度訴字第  │  99年度訴字第  │  99年度訴字第  │
│事實審│        │     2421號     │     2421號     │     1934號     │
│      ├────┼────────┼────────┼────────┤
│      │判  決  │    99.09.30    │    99.09.30    │    99.09.07    │
│      │日  期  │                │                │                │
├───┼────┼────────┼────────┼────────┤
│      │法  院  │   臺中高分院   │   臺中高分院   │    最高法院    │
│      ├────┼────────┼────────┼────────┤
│確  定│案  號  │  99年度上訴字第│  99年度上訴字第│100年度台上字第 │
│判  決│        │     2089號     │     2089號     │     34號       │
│      ├────┼────────┼────────┼────────┤
│      │判    決│    99.12.31    │    99.12.31    │    100.01.06   │
│      │確定日期│(未提出具體上訴│(未提出具體上訴│(未提出具體上訴│
│      │        │理由,程序上駁回│理由,程序上駁回│理由,程序上駁回│
│      │        │上訴)          │上訴)          │上訴)          │
├───┴────┼────────┼────────┼────────┤
│  備         註 │臺中地檢100年度 │臺中地檢100年度 │臺中地檢100年度 │
│                │執字第833號     │執字第833號     │執字第1429號    │
└────────┴────────┴────────┴────────┘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度聲字第730號於民國 100 年 02 月 25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定應執行之刑,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