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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度訴字第2590號

違反商業會計法等刑事裁判日期 101 年 02 月 16 日

法官黃麗玲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0年度訴字第2590號

公訴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吳文良
被告
陳運亮
上一人指定辯護人
本院公設辯護人 戴遐齡

上列被告等違反商業會計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0年

度偵字第15515號、100年度偵緝字第1347號),被告等於準備程

序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告以簡式審判之旨,並聽取意

見,經本院合議庭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行簡式審判程序後,檢察

官聲請改依協商程序而為判決,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吳文良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陳運亮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犯罪事實及理由

一、吳文良係「威良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威良公司,設臺中市○○區○○里○○○○街54號2樓)之登記負責人,係該公司之董事長,為公司法之負責人,屬於商業會計法上之商業負責人,負有據實製作商業會計憑證之義務;陳運亮則係威良公司實際負責人,負責業務營運、帳冊處理,為從事業務之人。詎吳文良、陳運亮2人與真實姓名年籍不詳,自稱「蔡育哲」之成年男子,先於民國95年11月23日,共同向經濟部申請登記成立威良公司,約定由吳文良擔任該公司之登記負責人,而陳運亮及一名真實姓名年籍不詳,自稱「曾經理」之成年男子負責實際經營。陳運亮為虛增威良公司之營業績效,以便向金融機構辦理貸款,吳文良、陳運亮2人與自稱「曾經理」及真實姓名年籍不詳,自稱「王惠杰」之成年男子等人,竟共同基於反覆、延續填載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犯意聯絡,自95年11月間某日起至97年6月間某日止,推由陳運亮將威良公司之空白統一發票交付予「曾經理」或「王惠杰」,再由「曾經理」或「王惠杰」反覆填製而開立不實之如附表一、二所示之統一發票予如附表一、二所示之「合麟企業有限公司」等55家營業人,作為該等營業人之進項憑證(其中如附表二所示之「大贏企業有限公司」等4家營業人未持以申報扣抵營業稅額),且由如附表一所示之「合麟企業有限公司」等51家營業人,申報其等取得威良公司如附表一所示之不實銷售統一發票,吳文良、陳運亮2人即以上開方式幫助如附表一所示之51家營業人分別逃漏如附表一所示之營業稅(共計新臺幣<下同>1004萬2392元),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於稅捐稽徵及核課管理之公平性與正確性。另渠等為掩飾虛開不實統一發票之行為,明知威良公司並未實際自如附表三所示之「豐鈦有限公司」等12家營業人進貨,而推由「曾經理」或「王惠杰」向該等營業人取得如附表三所示之不實統一發票後,交付予陳運亮,作為威良公司之進項憑證,扣抵其銷項稅額1040萬8902元。

二、證據:

㈠被告陳運亮、吳文良於本院準備程序、審理時之自白。

㈡證人鄧喬如、李宗憲、陳樹英、林宣良、邱博向、張漢文、王金柱、周成新、邱淑娟、韋至偉、劉麗姬、黃文鴻、李筱忠、李正忠、洪志誠、柳建華、胡庭碩、塗文榮、林春發、翁建民、陳麗因、張耀仁、駱鴻禕、林秋南、游明正、王添登、阮榮蕙、劉威辰、高國華、劉炎福、胡志清等人分別於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東山稽徵所及偵查中之證詞。

㈢喬安小貓服飾行之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下稱臺北市國稅局)違章案件罰鍰繳款書、代收稅款收據、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信義分局營業稅違章核定稅額繳款書、發票影本、說明書,泓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承諾書、中區國稅局沙鹿稽徵所營業稅違章核定稅額繳款書、發票影本、出貨單,新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臺北市國稅局北投稽徵所營業稅違章隨課核定稅額繳款書、臺北市國稅局北投稽徵所裁處書,迪笙國際多媒體有限公司之臺北市國稅局違章案件罰緩繳款書、臺北市國稅局士林稽徵所營業稅違章隨課核定稅額繳款書、臺北市國稅局士林稽徵所裁處書、說明書,達易科技有限公司之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下稱北區國稅局)營業稅自動補繳稅額繳款書、北區國稅局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發票影本,竑達企業行之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下稱高雄市國稅局)行政執行案件代執行費用收據、高雄市國稅局營業稅稅款及財務罰鍰繳款書及裁處書,順鼎家電行之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下稱南區國稅局)違章案件罰鍰繳款書、南區國稅局屏東縣分局營業稅違章核定稅款繳款書、承諾書、說明書,鈿守企業有限公司之承諾書,安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說明書、北區國稅局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

(401)、北區國稅局營業稅自動補報補繳稅額繳款書、承諾書,高雄市國稅局鼓山稽徵所99年12月29日財高國稅鼓營業字第0990011209號函及函附裁處書、高雄市國稅局楠梓稽徵所99年10月19日財高國稅楠營業字第0990007552號函及函附承諾書、北區國稅局桃園縣分局100年2月21日北區國稅桃縣三字第1000011307號函、中區國稅局臺中縣分局99年5月5日中區國稅中縣三字第09690014246號函及函附承諾書、高雄市國稅局鳳山分局100年3月4日財高國稅鳳營業字第1000014004號函及函附承諾書、臺北市國稅局大安分局100年1月21日財北國稅大案營業字第1000001511號函及函附裁處書、鷹揚興業有限公司高雄市國稅局裁處書、高雄市國稅局三民分局100年1月27日財高國稅三營業稅字第1000000861號函及函附承諾書、高雄市小港稽徵所100年1月27日財高國稅港營業稅字第1000000504號函及函附承諾書、北區國稅局中和稽徵所100年2月17日北區國稅中和三字第1000021340號函及函附裁處書、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100年1月19日中區國稅民權三字第1000001610號函,威良公司95年11月至97年6月涉嫌取得及開立不實發票金額明細表、營業稅稅籍資料查詢作業、申報書(按年度)查詢、營業稅年度資料查詢銷項去路明細排名前100名、營業稅年度資料查詢進項來源明細排行前100名、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查核名冊、專案申請調檔查核清單、發票影本,營業人設立登記查簽表、營業人稅籍異動通報單、臺中市營利事業統發證設立登記申請書、威良公司設立登記表、虛設行號查核管制建檔查詢畫面等證據。

㈣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8年度訴字第977、1600號刑事判決書、臺灣高等法院99年度上訴字第343號刑事判決書、北區國稅局97年6月9日北區國稅審四字第0970020100號刑事案件移送書、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97年度偵字第13943號不起訴處分書、臺灣板橋地方法院99年度簡字第6187號刑事判決書、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8年度訴字第394號刑事判決書、北區國稅局99年5月31日北區國稅審四字第0990020973號刑事案件移送書、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98年度偵字第8185號追加起訴書、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9年度審簡字第27號刑事簡易判決書、臺灣板橋地方法院99年度簡上字第978號刑事判決書、南區國稅局98年12月29日南區國稅審四字第0980046836號刑事案件告發書、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8年度訴字第1434號刑事判決書、南區國稅局97年11月18日南區國稅審四字第0970067433號刑事案件告發書、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97年度偵字第17600號移送併辦意旨書、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1646號刑事判決書、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99年度偵字第3494號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98年度偵緝字第2551號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99年度偵字第19397號起訴書、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8年度訴字第1802號刑事判決書、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1660號刑事判決書、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99年度偵字第17056號、100年度偵字第2084號起訴書、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99年度偵緝字第562號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臺灣板橋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850號刑事判決書、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99年度偵緝字第2431號起訴書等件。

三、本件經檢察官與被告陳運亮、吳文良於審判外達成協商之合意,且被告2人均已認罪。經查,上開協商合意並無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4第1項所列情形,檢察官聲請改依協商程序而為判決,本院爰不經言詞辯論,於協商合意範圍內為協商判決。

四、應適用之法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455條之4第2項、第455條之8,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刑法第11條前段、第28條、第31條第1項前段、第55條、第41條第1項前段,判決如主文。

五、協商判決除有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4第1項第1款於本訊問程序終結前,被告撤銷協商合意或檢察官撤回協商聲請者;第2款被告協商之意思非出於自由意志者;第4款被告所犯之罪非第455條之2第1項所定得以協商判決者;第6款被告有其他較重之裁判上一罪之犯罪事實者;第7款法院認應諭知免刑或免訴、不受理者情形之一,及違反同條第2項「法院應於協商合意範圍內為判決;法院為協商判決所科之刑,以宣告緩刑或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為限」之規定者外,不得上訴。

六、如不服本件判決,且符合前述得上訴之特別規定者,得自收受判決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上訴於第二審法院。

附表一(即起訴書附表二):威良公司開立不實發票並經取得人提出申報扣抵營業稅額明細┌──┬──────────┬────────┬──┬───────┬──────┐│編號│ 公 司 名 稱 │開立發票期間 │張數│ 發票金額 │ 營業稅額 │├──┼──────────┼────────┼──┼───────┼──────┤│ 1 │合麟企業有限公司 │96年9月至10月 │ 11│ 831萬2229元│ 41萬5612元│├──┼──────────┼────────┼──┼───────┼──────┤│ 2 │立帝有限公司 │96年9月至10月 │ 11│ 502萬8560元│ 25萬1430元│├──┼──────────┼────────┼──┼───────┼──────┤│ 3 │英格爾國際實業有限公│96年5月至7月 │ 11│ 480萬9955元│ 24萬499元 ││ │司 │ │ │ │ │├──┼──────────┼────────┼──┼───────┼──────┤│ 4 │錦嶸礦業有限公司 │96年11月至12月 │ 2│ 406萬6000元│ 20萬3300元│├──┼──────────┼────────┼──┼───────┼──────┤│ 5 │祺鋒國際有限公司 │96年9月至10月 │ 5│ 391萬5478元│ 19萬5774元│├──┼──────────┼────────┼──┼───────┼──────┤│ 6 │合償有限公司 │96年11月 │ 2│ 269萬4000元│ 13萬4700元│├──┼──────────┼────────┼──┼───────┼──────┤│ 7 │桀峰科技有限公司 │96年11月 │ 1│ 118萬5825元│ 5萬9341元││ │ │ │ │ │ │├──┼──────────┼────────┼──┼───────┼──────┤│ 8 │桀峰有限公司 │96年12月 │ 1│ 104萬7915元│ 5萬2396元│├──┼──────────┼────────┼──┼───────┼──────┤│ 9 │喬安小貓服飾行 │96年11月間 │ 2│ 80萬715元 │ 4萬36元 │├──┼──────────┼────────┼──┼───────┼──────┤│10 │巨祥資訊有限公司 │97年1月至4月 │ 35│ 3094萬600元 │ 154萬7033元│├──┼──────────┼────────┼──┼───────┼──────┤│11 │佳瓏有限公司 │97年1月至2月 │ 18│ 1405萬2400元│ 70萬2621元│├──┼──────────┼────────┼──┼───────┼──────┤│12 │藝術家科技有限公司 │97年3月至4月 │ 10│ 1129萬9984元│ 56萬4999元│├──┼──────────┼────────┼──┼───────┼──────┤│13 │安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7年3月至6月 │ 13│ 509萬2676元│ 25萬4634元││ │ │(起訴書誤載為97│ │ │ ││ │ │年3月至4月) │ │ │ │├──┼──────────┼────────┼──┼───────┼──────┤│14 │亞洲巨星事業有限公司│97年5月至6月 │ 2│ 241萬元 │ 12萬500元 │├──┼──────────┼────────┼──┼───────┼──────┤│15 │振偉科技有限公司 │97年3月至4月 │ 2│ 166萬8260元│ 8萬3413元│├──┼──────────┼────────┼──┼───────┼──────┤│16 │竑達企業行 │97年5月至6月 │ 4│ 120萬5200元│ 6萬260元 │├──┼──────────┼────────┼──┼───────┼──────┤│17 │順鼎家電行 │97年6月 │ 1│ 30萬元 │ 1萬5000元│├──┼──────────┼────────┼──┼───────┼──────┤│18 │迪笙國際多媒體有限公│96年10月 │ 3│ 190萬4762元│ 9萬5238元││ │司 │ │ │ │ │├──┼──────────┼────────┼──┼───────┼──────┤│19 │廣達金有限公司 │95年12月 │ 3│ 114萬8400元│ 5萬7420元│├──┼──────────┼────────┼──┼───────┼──────┤│20 │日月家生物科技有限公│95年12月 │ 3│ 104萬5900元│ 5萬2295元││ │司 │ │ │ │ │├──┼──────────┼────────┼──┼───────┼──────┤│21 │泓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95年12月 │ 7│ 285萬7500元│ 14萬2875元│├──┼──────────┼────────┼──┼───────┼──────┤│22 │新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6年9月至10月 │ 4│ 300萬元 │ 15萬元 │├──┼──────────┼────────┼──┼───────┼──────┤│23 │孟辰企業有限公司 │96年6月 │ 1│ 33萬2452元│ 1萬6623元│├──┼──────────┼────────┼──┼───────┼──────┤│24 │英瑞達國際股份有限公│96年6月至8月 │ 2│ 73萬1997元│ 3萬6600元││ │司 │ │ │ │ │├──┼──────────┼────────┼──┼───────┼──────┤│25 │立大電機工程有限公司│96年12月 │ 1│ 42萬9048元│ 2萬1452元│├──┼──────────┼────────┼──┼───────┼──────┤│26 │今元國際有限公司 │96年11月至12月 │ 3│ 220萬7500元│ 11萬375元 │├──┼──────────┼────────┼──┼───────┼──────┤│27 │廣達金有限公司 │96年1月間 │ 2│ 86萬9000元│ 4萬3450元│├──┼──────────┼────────┼──┼───────┼──────┤│28 │新形像廣告工作室 │96年11月至12月 │ 2│ 15萬500元 │ 7525元│├──┼──────────┼────────┼──┼───────┼──────┤│29 │沙文列克國際企業有限│96年1月至8月 │ 29│ 1272萬9090元│ 63萬6455元││ │公司 │ │ │ │ │├──┼──────────┼────────┼──┼───────┼──────┤│30 │首虹有限公司(原宜忻 │96年3月至4月 │ 3│ 123萬7500元│ 6萬1875元││ │企業有限公司) │ │ │ │ │├──┼──────────┼────────┼──┼───────┼──────┤│31 │富登開發股份有限公司│96年1月 │ 2│ 78萬1000元│ 3萬9050元│├──┼──────────┼────────┼──┼───────┼──────┤│32 │艾紗企業有限公司 │96年11月至12月 │ 4│ 100萬元 │ 5萬元 │├──┼──────────┼────────┼──┼───────┼──────┤│33 │灃彩建設有限公司 │96年11月至12月 │ 6│ 795萬9931元│ 39萬7997元│├──┼──────────┼────────┼──┼───────┼──────┤│34 │斯柏特工業股份有限公│96年3月至4月 │ 2│ 1萬1857元│ 593元││ │司 │ │ │ │ │├──┼──────────┼────────┼──┼───────┼──────┤│35 │格瑞廣告有限公司 │96年11月至12月 │ 3│ 110萬元 │ 5萬5000元││ │ ├────────┼──┼───────┼──────┤│ │ │97年3月至4月 │ 2│ 90萬元 │ 4萬5000元││ │ │(起訴書誤載為1 │(起│(起訴書誤載為│(起訴書誤載││ │ │至4月) │訴書│135萬元) │為6萬7500元 ││ │ │ │誤載│ │) ││ │ │ │為3 │ │ ││ │ │ │張)│ │ │├──┼──────────┼────────┼──┼───────┼──────┤│36 │永佳有限公司 │97年3月至4月 │ 2│ 23萬8000元│ 1萬1900元│├──┼──────────┼────────┼──┼───────┼──────┤│37 │福維工程有限公司 │97年5月至6月 │ 11│ 999萬6695元│ 49萬9836元│├──┼──────────┼────────┼──┼───────┼──────┤│38 │謙誠建設有限公司 │97年1月至2月 │ 8│ 839萬3536元│ 41萬9677元│├──┼──────────┼────────┼──┼───────┼──────┤│39 │鷹揚興業有限公司 │97年3月至4月 │ 20│ 1659萬3178元│ 82萬9660元│├──┼──────────┼────────┼──┼───────┼──────┤│40 │宙揚科技有限公司 │97年3月至6月 │ 5│ 130萬元 │ 6萬5000元│├──┼──────────┼────────┼──┼───────┼──────┤│41 │太祥金屬工業有限公司│97年1月至6月 │ 14│ 450萬2434元│ 22萬5124元│├──┼──────────┼────────┼──┼───────┼──────┤│42 │上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7年3月至4月 │ 3│ 100萬元 │ 5萬元 │├──┼──────────┼────────┼──┼───────┼──────┤│43 │鑫福華實業開發有限公│97年1月至2月 │ 13│ 623萬980元 │ 31萬1549元││ │司 │ │ │ │ │├──┼──────────┼────────┼──┼───────┼──────┤│44 │廣鑫通信工程行 │97年3月至4月 │ 3│ 69萬4350元│ 3萬4718元│├──┼──────────┼────────┼──┼───────┼──────┤│45 │桐億實業股份有限公司│97年1月 │ 2│ 60萬5320元│ 3萬267元 │├──┼──────────┼────────┼──┼───────┼──────┤│46 │勝億企業行 │97年1月 │ 1│ 10萬4280元│ 5214元│├──┼──────────┼────────┼──┼───────┼──────┤│47 │金富昇有限公司 │97年4月至6月 │ 15│ 528萬4183元│ 26萬4209元│├──┼──────────┼────────┼──┼───────┼──────┤│48 │廣毅工程行 │97年1月至6月 │ 5│ 160萬595元 │ 8萬30元 │├──┼──────────┼────────┼──┼───────┼──────┤│49 │逸華資訊科技有限公司│97年3月至4月 │ 8│ 82萬3400元│ 4萬1171元│├──┼──────────┼────────┼──┼───────┼──────┤│50 │展記實業有限公司 │97年5月至6月 │ 7│ 323萬1319元│ 16萬1566元│├──┼──────────┼────────┼──┼───────┼──────┤│51 │鈿守企業有限公司 │97年5月 │ 1│ 102萬2000元│ 5萬1100元│├──┼──────────┼────────┼──┼───────┼──────┤│合計│ │ │331 │2億84萬6504元 │1004萬2392元││ │ │ │( │(起訴書誤載為│(起訴書誤載││ │ │ │起訴│2億129萬7504元│為1006萬4892││ │ │ │書誤│) │元) ││ │ │ │載為│ │ ││ │ │ │332 │ │ ││ │ │ │) │ │ │└──┴──────────┴────────┴──┴───────┴──────┘附表二(即起訴書附表三):威良公司開立不實發票取得人未經提出扣抵營業稅額明細┌──┬──────────┬────────┬──┬───────┬──────┐│編號│ 公 司 名 稱 │開立發票期間 │張數│ 發票金額 │ 營業稅額 │├──┼──────────┼────────┼──┼───────┼──────┤│ 1 │合麟企業有限公司 │96年9月至10月 │ 11│ 831萬2229元│ 41萬5612元│├──┼──────────┼────────┼──┼───────┼──────┤│ 2 │立帝有限公司 │96年9月至10月 │ 11│ 502萬8560元│ 25萬1430元│├──┼──────────┼────────┼──┼───────┼──────┤│ 3 │英格爾國際實業有限公│97年3月至4月 │ 4│ 142萬8571元│ 7萬1429元│├──┼──────────┼────────┼──┼───────┼──────┤│ 4 │豐鈦有限公司 │96年8月 │ 1│ 9萬8000元│ 4900元│├──┼──────────┼────────┼──┼───────┼──────┤│合計│ │ │ 30│ 509萬6571元│ 25萬4829元│└──┴──────────┴────────┴──┴───────┴──────┘附表三(即起訴書附表一):威良公司取得不實發票金額明細┌──┬──────────┬────────┬──┬───────┬──────┐│編號│ 公 司 名 稱 │開立發票期間 │張數│ 發票金額 │ 營業稅額 │├──┼──────────┼────────┼──┼───────┼──────┤│ 1 │豐鈦有限公司 │95年11月至12月 │ 11│ 505萬8000元│ 25萬2900元││ │ ├────────┼──┼───────┼──────┤│ │ │96年1月至7月 │ 47│ 2090萬6587元│ 104萬5331元│├──┼──────────┼────────┼──┼───────┼──────┤│ 2 │丘旻企業有限公司 │96年9月至10月 │ 10│ 2041萬5750元│ 102萬789元 │├──┼──────────┼────────┼──┼───────┼──────┤│ 3 │金祥吉有限公司 │96年11月至12月 │ 5│ 838萬907元 │ 41萬9046元│├──┼──────────┼────────┼──┼───────┼──────┤│ 4 │自然開發事業有限公司│96年11月至12月 │ 4│ 828萬9444元│ 41萬4472元│├──┼──────────┼────────┼──┼───────┼──────┤│ 5 │百事達科技有限公司 │96年12月 │ 3│611萬3250元( │ 30萬5663元││ │ │ │ │起訴書誤載為 │ ││ │ │ │ │611萬8250元) │ │├──┼──────────┼────────┼──┼───────┼──────┤│ 6 │佛瑞欺股份有限公司 │96年9月至10月 │ 2│ 250萬元 │ 12萬5000元│├──┼──────────┼────────┼──┼───────┼──────┤│ 7 │新富懋國際開發有限公│96年7月至8月 │ 2│ 67萬7050元│ 3萬3853元││ │司 │ │ │ │ │├──┼──────────┼────────┼──┼───────┼──────┤│ 8 │鐠典工程行 │97年3月至4月 │ 22│ 4867萬651元 │ 243萬3535元│├──┼──────────┼────────┼──┼───────┼──────┤│ 9 │榮鈦實業有限公司 │97年5月 │ 4│ 3301萬476元 │ 165萬524元 │├──┼──────────┼────────┼──┼───────┼──────┤│10 │堃益工程有限公司 │97年1月至2月 │ 15│ 3210萬7600元│ 160萬5838元│├──┼──────────┼────────┼──┼───────┼──────┤│11 │佑錩國際有限公司 │97年3月 │ 1│ 1115萬5500元│ 55萬7775元│├──┼──────────┼────────┼──┼───────┼──────┤│12 │啟圓工程有限公司 │97年3月 │ 1│ 1088萬3340元│ 54萬4176元│├──┼──────────┼────────┼──┼───────┼──────┤│合計│ │ │ 127│2億816萬8555元│1040萬8902元││ │ │ │ │(起訴書誤載為│(起訴書誤載││ │ │ │ │2億816萬8554元│為1040萬8438││ │ │ │ │) │元) │└──┴──────────┴────────┴──┴───────┴──────┘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2 月 16 日

刑事第十三庭 法 官 黃麗玲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2 月 16 日

書記官 黃毅皓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錄論罪科刑法條:
商業會計法第71條
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或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
務之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
或併科新臺幣 60 萬元以下罰金:
一、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或記入帳冊。
二、故意使應保存之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報表滅失毀損。
三、偽造或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報表內容或毀損其頁數。
四、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記錄,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
五、其他利用不正當方法,致使會計事項或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
    結果。
稅捐稽徵法第43條
(教唆或幫助逃漏稅捐等之處罰)
教唆或幫助犯第 41 條或第 42 條之罪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科新台幣 6 萬元以下罰金。
稅務人員、執行業務之律師、會計師或其他合法代理人犯前項之
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稅務稽徵人員違反第 33 條規定者,除觸犯刑法者移送法辦外,
處 1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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