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846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判決

                  101年度交附民字第82號

請求損害賠償刑事裁判日期 101 年 09 月 24 日

法官賴秀雯

原告
林承瑤
訴訟代理人
吳世宗律師
被告
馬特工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福吉
被告
韓文忠

上列被告等因本院101年度交易字第67號業務過失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事實

一、原告方面:訴之聲明及陳述均詳如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所載(如附件)。

二、被告方面:未為任何聲明或陳述,亦未提出任何書狀。

理由

一、按刑事訴訟諭知無罪之判決者,對於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應以判決駁回原告之訴,刑事訴訟法第503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

二、經查,本件被告韓文忠所涉犯業務過失傷害案件,業於民國101年9月24日經本院以101年度交易字第67號判決無罪,揆之前開規定,原告附帶民事訴訟應予駁回,原告之訴既經駁回,其假執行之聲請,即失所附麗,應併予駁回。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3條第1項前段,判決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本判決非對於刑事訴訟之判決有上訴時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24 日

交通法庭 法 官 賴秀雯

書記官 劉千瑄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24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度交附…」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