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度智易字第6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違反著作權法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2 年 07 月 23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1年度智易字第64號公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葉信宏 上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0 年度偵字第27426 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葉信宏共同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光碟重製物而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依卷附本院102 年度司中調字第2698號及第2697號調解程序筆錄所定條款履行和解條件。扣案如附表一及二所示之盜版光碟,均沒收。 犯罪事實 一、葉信宏明知如附表一所示之「魔髮奇緣」等影音光碟,係如附表一著作財產權欄所示「得利影視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得利公司)等公司經專屬授權而享有著作財產權之視聽著作;如附表二所示之「可愛巧虎快樂版」等影音光碟,則係日商貝樂生公司或其餘未詳之著作權人享有著作財產權之視聽著作,亦明知真實姓名年籍不詳、綽號「阿林仔」之成年男子交予其販售之前揭光碟,均係未經上開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或授權而擅自重製,屬侵害著作財產權之光碟重製物(下稱盜版光碟),竟與「阿林仔」基於散布盜版光碟之犯意聯絡,自民國100 年9 月2 日起,受僱於「阿林仔」在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路與文心南五街之夜市內擺攤,以每盒新臺幣100 元之價格,販售予不特定顧客牟利,以此方式侵害得利公司等前揭著作財產權人之著作財產權。嗣於100 年9 月4 日晚間 9時30分許,為警在上址攤位當場查獲,並扣得如附表一、二所示之盜版光碟,進而查悉上情。 二、案經沙鷗國際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齊威國際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得利影視股份有限公司訴由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清水分局報告偵辦。 理 由 壹、證據能力部分: 一、按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言詞或書面陳述,除法律有規定者外,不得作為證據;又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陳述,雖不符合同法第159 條之1 至第159 條之4 規定,但經當事人於審判程序同意作為證據,法院審酌該言詞陳述或書面陳述作成時之情況,認為適當者,亦得為證據。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於法院調查證據時,知有第159 條第1 項不得為證據之情形,而未於言詞辯論終結前聲明異議者,視為有前項之同意,刑事訴訟法第159 條第1 項及第159 條之5 ,分別定有明文。經查,本判決下列所引用之被告葉信宏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陳述(含書面陳述)及書證,經檢察官及被告迄至本院言詞辯論終結前均未聲明異議,本院審酌上開證據資料製作時之情況,尚無違法不當及證明力明顯過低之瑕疵,亦認為以之作為證據應屬適當,揆諸前開規定,爰依刑事訴訟法第159 條之5 規定,認前揭證據資料均有證據能力。 二、本案所查扣之物品係經員警搜索所查扣之物品,而本案之搜索程序及因搜索所查扣之物品,既均非屬違背法定程序所取得之證據,自均具有證據能力。 貳、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及論罪科刑情形: 一、訊據被告對於上揭犯行,於本院審理時坦承不諱,核與證人即沙鷗國際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沙鷗公司)之告訴代理人洪英展、齊威國際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齊威公司)之告訴代理人李家慶及得利公司之告訴代理人張豐榮於警詢時指述如附表一所示之重製光碟,均非經上開公司授權生產之合法版權光碟(下稱正版光碟)等情節相符(分見警卷第6 頁背面、第9 頁及第11頁),且有沙鷗公司出具之錄影節目審查合格證明書、授權合約、版權證明書、發行權讓渡書、取締授權書、取締網路侵權與盜版授權書、版權證明書、總經銷合約書、正版光碟封面影本、正版光碟影本、盜版光碟封面影本、盜版光碟影本、授權證明書、音像發行授權合約書、授權證明、獨家專屬授權合約書(分見警卷第26頁至第88頁)、齊威公司出具之鑑識證明書、錄影節目審查合格證明書及授權書(分見警卷第97頁至第103 頁)、得利公司出具之侵害視聽著作之目錄明細表、錄影節目審查合格證明書、授權文件等(分見警卷第106 頁至第149 頁)及查獲員警出具之100 年9 月20日職務報告、查獲現場網路地圖各1 份在卷可按(見警卷第17、18頁),並有扣案如附表一、二所示之盜版光碟可資佐證,足認被告上開自白與事實相符,堪予採信,本件事證明確,被告犯行洵堪認定,應依法論科。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著作權法第91條之1 第3 項前段之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光碟重製物而意圖散布而陳列罪。被告與真實姓名年籍不詳、綽號「阿林仔」之成年男子間,就本案犯行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為共同正犯。被告以一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之行為,同時侵害如附表一所示告訴人沙鷗公司、齊威公司、得利公司及如附表二所示光碟之著作財產權人之權利,屬同種想像競合,應依刑法第55條規定以一罪論處。又公訴人起訴書雖未就被告意圖散布而陳列如附表二所示盜版重製光碟部分提起公訴,惟此部分光碟亦屬未經著作權人合法授權之盜版光碟,且與如附表一所示盜版光碟均經被告意圖散布而於同時、同地陳列,此據被告於本院審理時供承明確(見本院卷第192 頁反面筆錄),是如附表二所示部分與公訴人已起訴並經本院判決有罪之如附表一所示部分,核屬想像競合之裁判上一罪關係,為起訴之效力所及,本院自得併予審理之,應予敘明。爰審酌被告意圖散布而在夜市擺攤公開陳列盜版光碟,顯然欠缺保護智慧財產權之觀念,危害我國保護智慧財產權之國際形象,且其陳列之盜版光碟種類及數量不少、侵害之著作財產權人眾多,其犯罪所生之損害非輕,惟被告到案後坦認犯行之犯後態度,且其實際獲利尚微,兼衡其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高工畢業之智識程度、貧寒之家庭生活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公訴人雖具體求處有期徒刑11月,然審酌被告係領取薪資受僱為本案之犯罪分工,其實際犯罪所得有限,且犯後已與得利公司及沙鷗公司達成和解,有本院調解程序筆錄2 份可稽,是認公訴人前揭求處刑度尚屬過重,核情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末查,被告前未曾因故意犯罪而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 份在卷可憑,其因一時失慮而罹刑章,惡性尚非重大,犯後坦認犯行,已如前述,並於本院與告訴人得利公司及沙鷗公司調解成立,並經前揭公司均於本院調解程序表明願意原諒被告並給被告自新及緩刑之機會等語,有本院102 年度司中調字第2698號、第2697號調解筆錄在卷可稽,雖被告因告訴人齊威公司未於調解程序到場而未能與之達成和解,仍認被告犯後已有悔意,其經此偵審程序及罪刑宣告,應當知所警惕,而無再犯之虞,是本院認對其所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予宣告緩刑 2年,並命被告應依卷附前揭本院102 年度司中調字第2698號及第2697號調解程序筆錄內容履行和解條件,以啟自新。又上揭被告「應依卷附本院102 年度司中調字第2698號及第2697號調解程序筆錄所定條款履行和解條件。」部分,係屬本件緩刑宣告之附帶負擔,若被告有違反上開所定負擔情節重大者,檢察官得依法聲請撤銷緩刑,附此敘明。至扣案如附表一、二所示之盜版光碟,均為供被告及共犯「阿林仔」本案犯罪所用之物,不問屬於犯人與否,均依著作權法第98條規定宣告沒收。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99 條第1 項前段,著作權法第91條之1 第3 項前段、第98條,刑法第11條、第28條、第55條、第41條第1 項前段、第74條第1 項第1 款、第2 項第3 款,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藍獻榮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7 月 23 日刑事第十二庭 法 官 簡婉倫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許千士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7 月 23 日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著作權法第91條之1 擅自以移轉所有權之方法散布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而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50萬元以下罰金。 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7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其重製物為光碟者,處6月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但違反第87條第4款規定輸入之光碟,不在此限。 附表一 ┌──────────┬────┬─────────────┐ │片名 │數量 │著作財產權人 │ ├──────────┼────┼─────────────┤ │魔法奇緣 │7 │得利影視股份有限公司 │ ├──────────┼────┼─────────────┤ │宮崎駿-龍貓 │10 │同上 │ ├──────────┼────┼─────────────┤ │里約大冒險 │8 │同上 │ ├──────────┼────┼─────────────┤ │宮崎駿-崖上的波妞 │9 │同上 │ ├──────────┼────┼─────────────┤ │天線寶寶 │7 │同上 │ ├──────────┼────┼─────────────┤ │飆風雷哥 │11 │同上 │ ├──────────┼────┼─────────────┤ │姆姆抱抱4 │1 │同上 │ ├──────────┼────┼─────────────┤ │姆姆抱抱5 │4 │同上 │ ├──────────┼────┼─────────────┤ │姆姆抱抱6 │4 │同上 │ ├──────────┼────┼─────────────┤ │花園寶寶 │3 │同上 │ ├──────────┼────┼─────────────┤ │查理與羅拉10 │2 │同上 │ ├──────────┼────┼─────────────┤ │查理與羅拉11 │2 │同上 │ ├──────────┼────┼─────────────┤ │史瑞克-快樂4神仙 │12 │同上 │ ├──────────┼────┼─────────────┤ │功夫貓熊2 │4 │同上 │ ├──────────┼────┼─────────────┤ │天外奇蹟 │5 │同上 │ ├──────────┼────┼─────────────┤ │玩具總動員3 │6 │同上 │ ├──────────┼────┼─────────────┤ │米奇妙妙屋 │9 │同上 │ ├──────────┼────┼─────────────┤ │萬能阿曼賽車記 │7 │同上 │ ├──────────┼────┼─────────────┤ │Cars闖天關- 脫線狂想│6 │同上 │ │曲 │ │ │ ├──────────┼────┼─────────────┤ │小熊維尼超級偵探 │1 │同上 │ ├──────────┼────┼─────────────┤ │冰原歷險記3 │3 │同上 │ ├──────────┼────┼─────────────┤ │多啦A夢 │7 │沙鷗國際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 │喜羊羊與灰太郎 │4 │同上 │ ├──────────┼────┼─────────────┤ │喬琪姑娘 │2 │齊威國際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 │合計134盒 │ └─────────────────────────────┘ 附表二 ┌───────────┬──┬───────────┬──┐ │片名 │數量│片名 │數量│ ├───────────┼──┼───────────┼──┤ │可愛巧虎快樂版1 │2 │可愛巧虎成長版2 │1 │ ├───────────┼──┼───────────┼──┤ │可愛巧虎快樂版2 │3 │可愛巧虎成長版3 │1 │ ├───────────┼──┼───────────┼──┤ │可愛巧虎快樂版3 │2 │可愛巧虎成長版4 │2 │ ├───────────┼──┼───────────┼──┤ │可愛巧虎快樂版6 │5 │可愛巧虎成長版6 │3 │ ├───────────┼──┼───────────┼──┤ │可愛巧虎快樂版13 │2 │昆蟲Live秀 │18 │ ├───────────┼──┼───────────┼──┤ │可愛巧虎快樂版14 │1 │小汽車總動員 │8 │ ├───────────┼──┼───────────┼──┤ │可愛巧虎快樂版15 │1 │笑笑羊 │9 │ ├───────────┼──┼───────────┼──┤ │可愛巧虎認知學習 │3 │湯瑪士小火車 │35 │ ├───────────┼──┼───────────┼──┤ │可愛巧虎英語學習套組1 │6 │真珠美人魚 │8 │ ├───────────┼──┼───────────┼──┤ │可愛巧虎英語學習套組2 │3 │航海王電影版-強者天下 │5 │ ├───────────┼──┼───────────┼──┤ │可愛巧虎英語學習套組3 │7 │國際影展得獎動畫 │4 │ ├───────────┼──┼───────────┼──┤ │可愛巧虎英語學習套組4 │4 │開運兔 │10 │ ├───────────┼──┼───────────┼──┤ │可愛巧虎英語學習套組5 │6 │愛是大明星 │5 │ ├───────────┼──┼───────────┼──┤ │可愛巧虎英語學習套組6 │5 │加加油大小姐 │1 │ ├───────────┼──┼───────────┼──┤ │可愛巧虎英語學習套組7 │3 │企鵝家族 │5 │ ├───────────┼──┼───────────┼──┤ │可愛巧虎小班版11 │1 │蠟筆小新 │1 │ ├───────────┼──┼───────────┼──┤ │可愛巧虎寶寶版1 │12 │小英的故事 │2 │ ├───────────┼──┼───────────┼──┤ │可愛巧虎寶寶版2 │4 │水果冰淇淋 │4 │ ├───────────┼──┼───────────┼──┤ │可愛巧虎寶寶版3 │1 │轟轟戰隊冒險者 │4 │ ├───────────┼──┼───────────┼──┤ │可愛巧虎寶寶版4 │1 │呆呆熊 │1 │ ├───────────┼──┼───────────┼──┤ │可愛巧虎寶寶版5 │2 │老夫子 │1 │ ├───────────┼──┼───────────┼──┤ │可愛巧虎寶寶版6 │7 │海上總動員 │2 │ ├───────────┼──┼───────────┼──┤ │可愛巧虎幼幼版1 │3 │DORA-迪亞哥 │25 │ ├───────────┼──┼───────────┼──┤ │可愛巧虎幼幼版2 │3 │小甜甜 │1 │ ├───────────┼──┼───────────┼──┤ │可愛巧虎幼幼版3 │3 │我們這一家 │1 │ ├───────────┼──┼───────────┼──┤ │可愛巧虎幼幼版4 │5 │神偷奶爸 │1 │ ├───────────┼──┼───────────┼──┤ │可愛巧虎幼幼版5 │4 │巧克力的夢 │1 │ ├───────────┼──┼───────────┼──┤ │可愛巧虎幼幼版6 │3 │遊戲王 │1 │ ├───────────┼──┼───────────┼──┤ │可愛巧虎成長版1 │3 │蝴蝶仙子 │1 │ ├───────────┴──┴───────────┴──┤ │合計266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