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2年度交附民字第36號
- 原 告
- 阮天來
- 原 告
- 阮富萱
- 上 一 人
- 代 理 人 阮振輝
- 原 告
- 阮湘婷
- 代 理 人 阮梅櫻
- 原 告
- 阮翊瑋
- 代 理 人 阮梅花
- 被 告
- 大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龔雅瑜
- 被 告
- 王銘利
上列被告因請求損害賠償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2年度交附民字第36號
上列被告因請求損害賠償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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