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401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2年度交附民字第97號

請求損害賠償刑事裁判日期 103 年 12 月 23 日

法官曾佩琦蔡美華王詩銘

原告
林鈺侖
被告
偉瓏包裝股份有限公司
上一人代表人
張乾彬

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案情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前段,將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2  月  23  日

         刑事第九庭  審判長法 官 曾佩琦

                   法 官 蔡美華

                   法 官 王詩銘

                   書記官 許千士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2  月  23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度交附…」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