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75 分鐘讀完 全文 25,661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度審訴字第256號

違反商業會計法等刑事裁判日期 103 年 12 月 11 日

法官許月馨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3年度審訴字第256號

公訴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葛雪
指定辯護人
本院公設辯護人賴泰鈞

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業會計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2年度偵緝字第1602、1603號),茲被告於準備程序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受命法官於聽取當事人之意見後,由本院合議庭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判決如下:

主文

葛雪共同商業負責人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記入帳冊,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又共同商業負責人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除於檢察官起訴書之「犯罪事實」欄第6行關於「另經法院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3月確定」之記載,應更正為「另經本院以101年度簡字第191號簡易判決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3月確定」、第41行及附表二備註欄⒉第3行關於「營業稅額總計為65萬7997元」之記載,應更正為「營業稅額總計為81萬5497元」、第42行及附表二備註欄⒉第5行關於「營業稅38萬3020元」之記載,應更正為「營業稅54萬0520元」、附表一編號58之發票金額欄關於「30萬元」之記載,應更正為「35萬元」及應補充「被告於本院準備程序及審理時為認罪之陳述」為證據外,其餘犯罪事實及證據均引用檢察官起訴書之記載(如附件)。

二、爰審酌被告前無任何犯罪紀錄,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附卷可稽,素行尚可,其擔任商業負責人竟以取得不實之發票,以之為進項憑證並製作不實帳冊,又開立不實內容發票之方式幫助他人逃漏稅捐,嚴重損害政府管理稅捐之公平性及正確性,所為實有不該,惟念其犯後於本院準備程序及審理中均坦承全部犯行,深表悔意、態度良好,及其犯罪動機、手段、幫助他人逃漏之營業稅額,其在本案擔任之角色,暨兼衡其為高職肄業之智識程度(見本院卷第15頁)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及各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並定其應執行之刑及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資懲儆。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段、第310條之2、第454條第1項、第2項,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刑法第11條前段、第28條、第55條、第41條第1項前段、第51條第5款,判決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判決,得於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以書狀敘述理由,向本院提出上訴(須附繕本)。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2 月 11 日

刑事第二十庭 法 官 許月馨

書記官 薛淑玲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2 月 11 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錄論罪科刑法條
稅捐稽徵法第43條
教唆或幫助犯第41條或第42條之罪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或科新台幣6萬元以下罰金。
稅務人員、執行業務之律師、會計師或其他合法代理人犯前項之
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稅務稽徵人員違反第33條規定者,除觸犯刑法者移送法辦外,處
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商業會計法第71條
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或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
務之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
併科新臺幣60萬元以下罰金:
一、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或記入帳冊。
二、故意使應保存之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報表滅失毀損。
三、偽造或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報表內容或毀損其頁數。
四、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記錄,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
五、其他利用不正當方法,致使會計事項或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
    結果。
附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102年度偵緝字第1602號
                                   102年度偵緝字第1603號
    被      告  葛雪    女  48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住臺東縣達仁鄉安朔村復興路182之
                          6號
                        居花蓮縣花蓮市○○○街00號6樓之9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上列被告因違反稅捐稽徵法等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應提起公
訴,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葛雪自民國98年2月11日(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誤為98
    年2月23日)起至99年3月10日止,擔任設於臺中市○區○○
    路000○00號1樓之伊芙國際有限公司(下稱伊芙公司)負責
    人,為商業會計法上之商業負責人,負有據實記載帳冊及製
    作商業會計憑證之義務。與自97年10月6日起至98年2月10日
    止擔任伊芙公司負責人之李淑芬(另經法院判處應執行有期
    徒刑3月確定)2人,基於商業負責人明知不實事項而記入帳
    冊之犯意聯絡,透過不詳管道,明知與如附表一所示春香高
    爾夫球用品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號,下稱春香公
    司)、碩騰企業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號,下稱碩
    騰公司)、高樓工程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號,下
    稱高樓公司)及東江工程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號
    ,下稱東江公司)無實際交易,取得春香公司等營業人開立
    如附表一所示之不實統一發票58張,銷售金額為新臺幣(下
    同)1470萬7193元、營業稅額為73萬5365元;並全數充當伊
    芙公司之進項憑證並記入帳冊,再用以申報扣扺銷項稅額(
    伊芙公司涉案期間虛開之統一發票金額大於取得不實統一發
    票金額,未有實際交易,因此未逃漏營業稅)。葛雪復與李
    淑芬基於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犯意聯絡
    ,明知伊芙公司並未銷貨予附表二所示之諾貝塔國際有限公
    司(統一編號:00000000號,下稱諾貝塔公司)、台科國際
    貿易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號,下稱台科公司)、
    廣豫科技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號,下稱廣豫公司
    )、艾爾企業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號,下稱艾爾
    公司)、芬多麗企業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號,下
    稱芬多麗公司)、維多麗國際有限公司(統一編號:
    00000000號,下稱維多麗公司)、灣署企業社(統一編號:
    00000000號)、亞伯頓企業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
    號,下稱亞伯頓公司)、鑫兆豐企業有限公司(統一編號:
    00000000號,原名和蓉企業有限公司,下稱鑫兆豐公司)、
    福鉅工程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號,下稱福鉅公司
    )、天億工程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號,下稱天億
    公司)、羅尼亞國際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號,下
    稱羅尼亞公司)及卡利企業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
    號,下稱卡利公司),仍於附表二所示之時間,在不詳地點
    ,開立附表二所示之57張不實統一發票予附表二所示之之營
    業人,發票金額總計1669萬4124元、營業稅額83萬4709元。
    嗣經附表二所示之營業人,除附表二編號6、22及51部分所
    示之3張統一發票外,其餘54張不實統一發票,均持以向稅
    捐稽徵機關申報營業稅作為進項憑證使用,用以扣抵銷項稅
    額,金額總計為1630萬9886元、營業稅額總計為65萬7997元
    ,幫助他人逃漏營業稅38萬3020元(卡利公司為虛設行號,
    不生逃漏營業稅之問題,附表二編號52至57部分應予扣除)
    ,足以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課稅之公平及正確性。
二、案經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下稱中區國稅局)告發及臺
    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呈請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令轉
    本署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清單:
┌──┬───────────┬───────────┐
│編號│    證據名稱          │      待證事實        │
├──┼───────────┼───────────┤
│1   │被告葛雪於偵查中之供述│曾將國民身分證交付周春│
│    │                      │來及曾至臺中簽署文件之│
│    │                      │事實。                │
├──┼───────────┼───────────┤
│2   │共犯李淑芬於偵查中之供│坦承曾擔任伊芙公司負責│
│    │述                    │人,且領取統一發票復交│
│    │                      │給葛雪,及與葛雪合夥之│
│    │                      │事實。                │
├──┼───────────┼───────────┤
│3   │證人莊仁寶於中區國稅局│1.莊仁寶陳稱:伊芙公司│
│    │及本署偵查中之陳述    │  店面在大雅路,店面很│
│    │                      │  小,沒有其他員工,葛│
│    │                      │  雪要伊推銷電纜、電線│
│    │                      │  ,不清楚伊芙公司的存│
│    │                      │  貨放在哪裡等語。    │
│    │                      │2.由莊仁寶之證述,足認│
│    │                      │  伊芙公司是否有確實營│
│    │                      │  運,顯有疑義。      │
├──┼───────────┼───────────┤
│4   │證人陳建霖即鑫兆豐公司│陳建霖陳稱:鑫兆豐有限│
│    │負責人於本署偵查中之證│公司是向「來哥」購買高│
│    │述                    │爾夫球具及菸酒,不清楚│
│    │                      │「來哥」的真實姓名等語│
│    │                      │。鑫兆豐公司與伊芙公司│
│    │                      │間是否有實際交易,顯有│
│    │                      │疑義。                │
├──┼───────────┼───────────┤
│5   │證人王克濃即福鉅公司負│王克濃及王克群陳稱:福│
│    │責人及王克群即天億公司│鉅公司及天億公司係向伊│
│    │負責人於本署偵查中之證│芙公司購買電線及電纜等│
│    │述                    │語。然伊芙公司之登記營│
│    │                      │業項目為運動用品及服飾│
│    │                      │,與電線、電纜顯然不同│
│    │                      │,福鉅公司及天億公司與│
│    │                      │伊芙公司間是否有實際交│
│    │                      │易,顯有疑義。        │
├──┼───────────┼───────────┤
│6   │證人王淑芬即芬多麗公司│王淑芬陳稱:芬多麗公司│
│    │及維多麗公司負責人於本│及維多麗公司是與「李先│
│    │署偵查中之證述        │生」交易,不知道「李先│
│    │                      │生」真實姓名,伊芙公司│
│    │                      │的發票是「李先生」給的│
│    │                      │,採現金交易等語。芬多│
│    │                      │麗公司及維多麗公司與伊│
│    │                      │芙公司間是否有實際交易│
│    │                      │,顯有疑義。          │
├──┼───────────┼───────────┤
│7   │證人吳怡靜即台科公司負│吳怡靜陳稱:台科公司是│
│    │責人於本署偵查中之證述│在網路平面上採購服飾,│
│    │                      │網路上公司名稱與發票不│
│    │                      │同,不記得網路上的名稱│
│    │                      │等語。台科公司與伊芙公│
│    │                      │司間是否有實際交易,顯│
│    │                      │有疑義。              │
├──┼───────────┼───────────┤
│8   │證人賴欽流即高樓公司負│賴欽流陳稱:自98年 8月│
│    │責人於本署偵查中之證述│起沒有處理公司事務,98│
│    │                      │年10月間合夥人「吳清文│
│    │                      │」把公司資料拿走,不清│
│    │                      │楚與伊芙公司之交易等語│
│    │                      │。高樓公司與伊芙公司間│
│    │                      │是否有實際交易,顯有疑│
│    │                      │義。                  │
├──┼───────────┼───────────┤
│9   │中區國稅局告發書、伊芙│伊芙公司如犯罪事實欄所│
│    │公司涉嫌虛設行號案情報│述,取得並開立如附表一│
│    │告、伊芙公司97年11月至│及二所示之不實統一發票│
│    │98年12月進銷項交易流程│,並幫助他人逃漏稅捐。│
│    │圖、伊芙公司97年11月至│                      │
│    │99年 2月涉嫌取得開立不│                      │
│    │實發票金額明細表、專案│                      │
│    │申請調檔查核清單、營業│                      │
│    │稅稅籍資料查詢作業、營│                      │
│    │業稅年度資料查詢進項來│                      │
│    │源明細、進銷項憑證明細│                      │
│    │資料表、營業人銷售額與│                      │
│    │稅額申報書(401)     │                      │
├──┼───────────┼───────────┤
│10  │伊芙公司設立及變更登記│被告自97年10月6日起至 │
│    │表、公司章程、股東名冊│98年2月10日,擔任伊芙 │
│    │、股東同意書、營利事業│公司負責人。          │
│    │統一發證設立及變更登記│                      │
│    │申請書影本            │                      │
├──┼───────────┼───────────┤
│11  │中區國稅局統一發票購票│被告及葛雪分別於97年11│
│    │證領用書及委託書影本(│月18日及98年 3月19日,│
│    │國稅局卷第93頁至第 101│委託記帳業者羅麗秋領用│
│    │頁)                  │伊芙公司之統一發票。  │
├──┼───────────┼───────────┤
│12  │附表二編號16、17、18、│伊芙公司開立之不實統一│
│    │19、20、21、43至50部分│發票。                │
│    │之統一發票影本(他卷第│                      │
│    │56、58、59、61、63、65│                      │
│    │、89、90、95、96、 102│                      │
│    │、107頁)             │                      │
├──┼───────────┼───────────┤
│13  │中區國稅局99年12月 2日│卡利公司為虛設行號。  │
│    │中區國稅四字第00000000│                      │
│    │545號刑事案件告發書( │                      │
│    │他卷第168頁至第170頁)│                      │
├──┼───────────┼───────────┤
│14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羅尼亞公司為虛設行號。│
│    │100年6月29日北區國稅審│                      │
│    │四字第0000000000號刑事│                      │
│    │案件報告書(偵卷內)  │                      │
├──┼───────────┼───────────┤
│15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春香公司為虛設行號。  │
│    │100年2月16日北區國稅審│                      │
│    │四字第0000000000號刑事│                      │
│    │案件報告書(偵卷內)  │                      │
├──┼───────────┼───────────┤
│16  │中區國稅局 100年8月8日│伊芙公司涉案期間虛開之│
│    │中區國稅四字第00000000│統一發票金額大於取得不│
│    │54號函(偵卷內)      │實統一發票金額,因此未│
│    │                      │逃漏營業稅。          │
└──┴───────────┴───────────┘
二、所犯法條
(一)核被告就伊芙公司取得如附表一所示之不實統一發票復持以
    申報部分所為,係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之商業負責人
    明知不實事項而記入帳冊罪嫌。被告與另案被告李淑芬間有
    犯意之聯絡及行為之分擔,為共同正犯。
(二)核被告就開立伊芙公司如附表二所示之不實統一發票予他人
    ,並幫助他人幫助逃漏營業稅部分所為,係犯商業會計法第
    71條第1款之商業負責人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稅捐稽徵法第
    43條第1項之幫助他人逃漏稅捐罪嫌。被告與另案被告李淑
    芬間有犯意之聯絡及行為之分擔,為共同正犯。被告填製不
    實會計憑證交付他人而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依社會之通念,
    應認為係基於同一犯罪故意,而實行一個犯罪行為,屬一行
    為觸犯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二罪名,為想
    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55條之規定,從一重之共同商業負責
    人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嫌處斷。
(三)被告所犯共同商業負責人明知不實事項而記入帳冊及共同商
    業負責人填製不實會計憑證 2罪,犯意各別,行為亦殊,請
    予分論併罰。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
    此    致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0    月    9     日
                              檢 察 官  楊朝森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0    月    24    日
                              書 記 官  李文純
附錄本案所犯法條全文
稅捐稽徵法第43條
(教唆或幫助逃漏稅捐之處罰)
教唆或幫助犯第 41 條或第 42 條之罪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科新臺幣 6 萬元以下罰金。
稅務人員、執行業務之律師、會計師或其他合法代理人犯前項之
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稅務稽徵人員違反第 33 條規定者,處 1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
罰鍰。
會計師法第71條
未取得會計師資格,以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會計事務所或其
他易使人誤認為會計師事務所之名義刊登廣告、招攬或執行會計
師業務,經限期命其停止行為,屆期不停止其行為,或停止後再
為違反行為者,處新臺幣 30 萬元以上 1 百 50 萬元以下罰鍰
,並限期命其停止行為;屆期不停止其行為或停止後再為違反行
為者,處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40 萬元
以上 2 百萬元以下罰金。
附表一
┌──┬─────┬──┬─────┬────┬────┐
│編號│營業人名稱│月份│字軌號碼  │發票金額│營業稅額│
│    │          │    │          │(新臺幣│        │
│    │          │    │          │)      │        │
├──┼─────┼──┼─────┼────┼────┤
│  1 │春香公司  │9709│BU00000000│9萬5238 │  4762元│
│    │          │    │          │元      │        │
├──┼─────┼──┼─────┼────┼────┤
│  2 │春香公司  │9709│BU00000000│11萬5238│  5762元│
│    │          │    │          │元      │        │
├──┼─────┼──┼─────┼────┼────┤
│  3 │春香公司  │9709│BU00000000│11萬8095│  5905元│
│    │          │    │          │元      │        │
├──┼─────┼──┼─────┼────┼────┤
│  4 │春香公司  │9709│BU00000000│57萬6190│ 2萬8810│
│    │          │    │          │元      │ 元     │
├──┼─────┼──┼─────┼────┼────┤
│  5 │春香公司  │9709│BU00000000│15萬2381│  7619元│
│    │          │    │          │元      │        │
├──┼─────┼──┼─────┼────┼────┤
│  6 │春香公司  │9709│BU00000000│13萬3333│  6667元│
│    │          │    │          │元      │        │
├──┼─────┼──┼─────┼────┼────┤
│  7 │春香公司  │9709│BU00000000│9萬5238 │  4762元│
│    │          │    │          │元      │        │
├──┼─────┼──┼─────┼────┼────┤
│  8 │春香公司  │9709│BU00000000│9萬2381 │  4619元│
│    │          │    │          │元      │        │
├──┼─────┼──┼─────┼────┼────┤
│  9 │春香公司  │9709│BU00000000│13萬3333│  6667元│
│    │          │    │          │元      │        │
├──┼─────┼──┼─────┼────┼────┤
│ 10 │春香公司  │9710│BU00000000│18萬0952│  9048元│
│    │          │    │          │元      │        │
├──┼─────┼──┼─────┼────┼────┤
│ 11 │春香公司  │9710│BU00000000│10萬4762│  5238元│
│    │          │    │          │元      │        │
├──┼─────┼──┼─────┼────┼────┤
│ 12 │春香公司  │9710│BU00000000│12萬6667│  6333元│
│    │          │    │          │元      │        │
├──┼─────┼──┼─────┼────┼────┤
│ 13 │春香公司  │9710│BU00000000│38萬0952│ 1萬9048│
│    │          │    │          │元      │ 元     │
├──┼─────┼──┼─────┼────┼────┤
│ 14 │春香公司  │9710│BU00000000│45萬1429│ 2萬2571│
│    │          │    │          │元      │ 元     │
├──┼─────┼──┼─────┼────┼────┤
│ 15 │春香公司  │9710│BU00000000│10萬4762│  5238元│
│    │          │    │          │元      │        │
├──┼─────┼──┼─────┼────┼────┤
│ 16 │春香公司  │9710│BU00000000│10萬9542│  5476元│
│    │          │    │          │元      │        │
├──┼─────┼──┼─────┼────┼────┤
│ 17 │春香公司  │9710│BU00000000│15萬8762│  7938元│
│    │          │    │          │元      │        │
├──┼─────┼──┼─────┼────┼────┤
│ 18 │春香公司  │9710│BU00000000│13萬3333│  6667元│
│    │          │    │          │元      │        │
├──┼─────┼──┼─────┼────┼────┤
│ 19 │春香公司  │9710│BU00000000│7萬2381 │  3619元│
│    │          │    │          │元      │        │
├──┼─────┼──┼─────┼────┼────┤
│ 20 │春香公司  │9710│BU00000000│9萬9429 │  4971元│
│    │          │    │          │元      │        │
├──┼─────┼──┼─────┼────┼────┤
│ 21 │春香公司  │9710│BU00000000│9萬5238 │  4762元│
│    │          │    │          │元      │        │
├──┼─────┼──┼─────┼────┼────┤
│ 22 │春香公司  │9710│BU00000000│5萬7143 │  2857元│
│    │          │    │          │元      │        │
├──┼─────┼──┼─────┼────┼────┤
│ 23 │春香公司  │9710│BU00000000│4萬7619 │  2381元│
│    │          │    │          │元      │        │
├──┼─────┼──┼─────┼────┼────┤
│ 24 │春香公司  │9711│CU00000000│38萬0952│ 1萬9048│
│    │          │    │          │元      │ 元     │
├──┼─────┼──┼─────┼────┼────┤
│ 25 │春香公司  │9711│CU00000000│34萬2857│ 1萬7143│
│    │          │    │          │元      │ 元     │
├──┼─────┼──┼─────┼────┼────┤
│ 26 │春香公司  │9711│CU00000000│38萬5524│ 1萬9276│
│    │          │    │          │元      │ 元     │
├──┼─────┼──┼─────┼────┼────┤
│ 27 │春香公司  │9711│CU00000000│36萬5714│ 1萬8286│
│    │          │    │          │元      │ 元     │
├──┼─────┼──┼─────┼────┼────┤
│ 28 │春香公司  │9711│CU00000000│31萬7524│ 1萬5876│
│    │          │    │          │元      │ 元     │
├──┼─────┼──┼─────┼────┼────┤
│ 29 │春香公司  │9711│CU00000000│46萬2857│ 2萬3143│
│    │          │    │          │元      │ 元     │
├──┼─────┼──┼─────┼────┼────┤
│ 30 │春香公司  │9711│CU00000000│11萬7619│  5881元│
│    │          │    │          │元      │        │
├──┼─────┼──┼─────┼────┼────┤
│ 31 │春香公司  │9711│CU00000000│  20萬元│   1萬元│
├──┼─────┼──┼─────┼────┼────┤
│ 32 │春香公司  │9711│CU00000000│19萬0476│  9524元│
│    │          │    │          │元      │        │
├──┼─────┼──┼─────┼────┼────┤
│ 33 │春香公司  │9711│CU00000000│33萬3333│ 1萬6667│
│    │          │    │          │元      │ 元     │
├──┼─────┼──┼─────┼────┼────┤
│ 34 │春香公司  │9711│CU00000000│22萬6667│ 1萬1333│
│    │          │    │          │元      │ 元     │
├──┼─────┼──┼─────┼────┼────┤
│ 35 │春香公司  │9712│CU00000000│48萬6857│ 2萬4343│
│    │          │    │          │元      │ 元     │
├──┼─────┼──┼─────┼────┼────┤
│ 36 │春香公司  │9712│CU00000000│52萬4152│ 2萬6208│
│    │          │    │          │元      │ 元     │
├──┼─────┼──┼─────┼────┼────┤
│ 37 │春香公司  │9712│CU00000000│47萬6190│ 2萬3810│
│    │          │    │          │元      │ 元     │
├──┼─────┼──┼─────┼────┼────┤
│ 38 │春香公司  │9712│CU00000000│54萬9238│ 2萬7462│
│    │          │    │          │元      │ 元     │
├──┼─────┼──┼─────┼────┼────┤
│ 39 │春香公司  │9712│CU00000000│38萬0952│ 1萬9048│
│    │          │    │          │元      │ 元     │
├──┼─────┼──┼─────┼────┼────┤
│ 40 │春香公司  │9712│CU00000000│30萬9524│ 1萬5476│
│    │          │    │          │元      │ 元     │
├──┼─────┼──┼─────┼────┼────┤
│ 41 │春香公司  │9801│DU00000000│21萬3333│ 1萬0667│
│    │          │    │          │元      │ 元     │
├──┼─────┼──┼─────┼────┼────┤
│ 42 │春香公司  │9802│DU00000000│4萬7810 │  2390元│
│    │          │    │          │元      │        │
├──┼─────┼──┼─────┼────┼────┤
│ 43 │春香公司  │9802│DU00000000│6萬0476 │  3024元│
│    │          │    │          │元      │        │
├──┼─────┼──┼─────┼────┼────┤
│ 44 │春香公司  │9802│DU00000000│43萬8500│ 2萬1925│
│    │          │    │          │元      │ 元     │
├──┼─────┼──┼─────┼────┼────┤
│ 45 │春香公司  │9802│DU00000000│41萬7850│ 2萬0893│
│    │          │    │          │元      │ 元     │
├──┼─────┼──┼─────┼────┼────┤
│ 46 │春香公司  │9802│DU00000000│31萬5600│ 1萬5780│
│    │          │    │          │元      │ 元     │
├──┼─────┼──┼─────┼────┼────┤
│ 47 │春香公司  │9802│DU00000000│35萬3000│ 1萬7650│
│    │          │    │          │元      │ 元     │
├──┼─────┼──┼─────┼────┼────┤
│ 48 │春香公司  │9803│EU00000000│27萬3143│ 1萬3657│
│    │          │    │          │元      │ 元     │
├──┼─────┼──┼─────┼────┼────┤
│ 49 │春香公司  │9803│EU00000000│21萬6190│ 1萬0810│
│    │          │    │          │元      │ 元     │
├──┼─────┼──┼─────┼────┼────┤
│ 50 │春香公司  │9803│EU00000000│28萬5714│ 1萬4286│
│    │          │    │          │元      │ 元     │
├──┼─────┼──┼─────┼────┼────┤
│ 51 │春香公司  │9803│EU00000000│19萬0476│  9524元│
│    │          │    │          │元      │        │
├──┼─────┼──┼─────┼────┼────┤
│ 52 │碩騰公司  │9902│KU00000000│18萬3310│  9166元│
│    │          │    │          │元      │        │
├──┼─────┼──┼─────┼────┼────┤
│ 53 │碩騰公司  │9902│KU00000000│38萬0725│ 1萬9036│
│    │          │    │          │元      │ 元     │
├──┼─────┼──┼─────┼────┼────┤
│ 54 │碩騰公司  │9902│KU00000000│18萬9150│  9458元│
│    │          │    │          │元      │        │
├──┼─────┼──┼─────┼────┼────┤
│ 55 │碩騰公司  │9902│KU00000000│38萬8500│ 1萬9425│
│    │          │    │          │元      │ 元     │
├──┼─────┼──┼─────┼────┼────┤
│ 56 │碩騰公司  │9902│KU00000000│36萬8600│ 1萬8430│
│    │          │    │          │元      │ 元     │
├──┼─────┼──┼─────┼────┼────┤
│ 57 │高樓公司  │9810│HU00000000│35萬0000│ 1萬7500│
│    │          │    │          │元      │ 元     │
├──┼─────┼──┼─────┼────┼────┤
│ 58 │東江公司  │9811│JU00000000│  30萬元│ 1萬7500│
│    │          │    │          │        │ 元     │
├──┴─────┴──┴─────┼────┼────┤
│總計                              │1470萬  │73萬5365│
│                                  │7193元  │元      │
├─────────────────┴────┴────┤
│備註:                                                │
│1.金額單位均為新臺幣(元)。                          │
│2.編號57部分所示之統一發票,中區國稅局卷之附件明細表誤│
│  列為伊芙公司開立之不實統一發票。                    │
└───────────────────────────┘
附表二
┌──┬─────┬──┬─────┬────┬────┐
│編號│營業人名稱│月份│字軌號碼  │發票金額│營業稅額│
├──┼─────┼──┼─────┼────┼────┤
│  1 │諾貝塔公司│9711│CU00000000│5萬7143 │2857元  │
│    │          │    │          │元      │        │
├──┼─────┼──┼─────┼────┼────┤
│  2 │諾貝塔公司│9712│CU00000000│6萬6667 │3333元  │
│    │          │    │          │元      │        │
├──┼─────┼──┼─────┼────┼────┤
│  3 │諾貝塔公司│9712│CU00000000│8萬5714 │4286元  │
│    │          │    │          │元      │        │
├──┼─────┼──┼─────┼────┼────┤
│  4 │台科公司  │9901│KU00000000│15萬9048│7952元  │
│    │          │    │          │元      │        │
├──┼─────┼──┼─────┼────┼────┤
│  5 │台科公司  │9902│KU00000000│6萬6667 │3333元  │
│    │          │    │          │元      │        │
├──┼─────┼──┼─────┼────┼────┤
│  6 │廣豫公司  │9810│HU00000000│7267元  │363元   │
├──┼─────┼──┼─────┼────┼────┤
│  7 │艾爾公司  │9809│HU00000000│15萬4650│7732元  │
│    │          │    │          │元      │        │
├──┼─────┼──┼─────┼────┼────┤
│  8 │艾爾公司  │9809│HU00000000│10萬2840│5142元  │
│    │          │    │          │元      │        │
├──┼─────┼──┼─────┼────┼────┤
│  9 │艾爾公司  │9809│HU00000000│17萬1499│8575元  │
│    │          │    │          │元      │        │
├──┼─────┼──┼─────┼────┼────┤
│ 10 │艾爾公司  │9810│HU00000000│26萬4000│1萬3200 │
│    │          │    │          │元      │元      │
├──┼─────┼──┼─────┼────┼────┤
│ 11 │艾爾公司  │9811│HU00000000│30萬2000│1萬5100 │
│    │          │    │          │元      │元      │
├──┼─────┼──┼─────┼────┼────┤
│ 12 │艾爾公司  │9811│HU00000000│32萬6000│1萬6300 │
│    │          │    │          │元      │元      │
├──┼─────┼──┼─────┼────┼────┤
│ 13 │芬多麗公司│9808│GU00000000│9萬8838 │4942元  │
│    │          │    │          │元      │        │
├──┼─────┼──┼─────┼────┼────┤
│ 14 │芬多麗公司│9808│HU00000000│1萬9048 │952元   │
│    │          │    │          │元      │        │
├──┼─────┼──┼─────┼────┼────┤
│ 15 │芬多麗公司│9808│HU00000000│6萬9333 │3467元  │
│    │          │    │          │元      │        │
├──┼─────┼──┼─────┼────┼────┤
│ 16 │維多麗公司│9807│GU00000000│5萬4838 │2742元  │
│    │          │    │          │元      │        │
├──┼─────┼──┼─────┼────┼────┤
│ 17 │維多麗公司│9807│GU00000000│10萬2114│5106元  │
│    │          │    │          │元      │        │
├──┼─────┼──┼─────┼────┼────┤
│ 18 │維多麗公司│9808│GU00000000│8萬5267 │4263元  │
│    │          │    │          │元      │        │
├──┼─────┼──┼─────┼────┼────┤
│ 19 │維多麗公司│9810│HU00000000│7萬6190 │3810元  │
│    │          │    │          │元      │        │
├──┼─────┼──┼─────┼────┼────┤
│ 20 │維多麗公司│9812│JU00000000│1萬4095 │705元   │
│    │          │    │          │元      │        │
├──┼─────┼──┼─────┼────┼────┤
│ 21 │維多麗公司│9901│KU00000000│2萬7512 │1376元  │
│    │          │    │          │元      │        │
├──┼─────┼──┼─────┼────┼────┤
│ 22 │灣署企業社│9810│HU00000000│2萬1171 │1059元  │
│    │          │    │          │元      │        │
├──┼─────┼──┼─────┼────┼────┤
│ 23 │亞伯頓公司│9711│CU00000000│7萬6190 │3810元  │
│    │          │    │          │元      │        │
├──┼─────┼──┼─────┼────┼────┤
│ 24 │亞伯頓公司│9711│CU00000000│8萬5714 │4286元  │
│    │          │    │          │元      │        │
├──┼─────┼──┼─────┼────┼────┤
│ 25 │亞伯頓公司│9711│CU00000000│5萬7143 │2857元  │
│    │          │    │          │元      │        │
├──┼─────┼──┼─────┼────┼────┤
│ 26 │亞伯頓公司│9712│CU00000000│4萬7619 │2381元  │
│    │          │    │          │元      │        │
├──┼─────┼──┼─────┼────┼────┤
│ 27 │亞伯頓公司│9712│CU00000000│7萬6190 │3810元  │
│    │          │    │          │元      │        │
├──┼─────┼──┼─────┼────┼────┤
│ 28 │亞伯頓公司│9712│CU00000000│19萬0476│9524元  │
│    │          │    │          │元      │        │
├──┼─────┼──┼─────┼────┼────┤
│ 29 │亞伯頓公司│9802│DU00000000│28萬5714│1萬4286 │
│    │          │    │          │元      │元      │
├──┼─────┼──┼─────┼────┼────┤
│ 30 │亞伯頓公司│9802│DU00000000│18萬0952│9048元  │
│    │          │    │          │元      │        │
├──┼─────┼──┼─────┼────┼────┤
│ 31 │亞伯頓公司│9802│DU00000000│13萬8095│6905元  │
│    │          │    │          │元      │        │
├──┼─────┼──┼─────┼────┼────┤
│ 32 │亞伯頓公司│9802│DU00000000│41萬2000│2萬0600 │
│    │          │    │          │元      │元      │
├──┼─────┼──┼─────┼────┼────┤
│ 33 │亞伯頓公司│9802│DU00000000│48萬3000│2萬4150 │
│    │          │    │          │元      │元      │
├──┼─────┼──┼─────┼────┼────┤
│ 34 │亞伯頓公司│9803│EU00000000│21萬8000│1萬0900 │
│    │          │    │          │元      │元      │
├──┼─────┼──┼─────┼────┼────┤
│ 35 │亞伯頓公司│9803│EU00000000│11萬6000│5800元  │
│    │          │    │          │元      │        │
├──┼─────┼──┼─────┼────┼────┤
│ 36 │亞伯頓公司│9803│EU00000000│21萬3800│1萬0690 │
│    │          │    │          │元      │元      │
├──┼─────┼──┼─────┼────┼────┤
│ 37 │亞伯頓公司│9804│EU00000000│18萬4000│9200元  │
│    │          │    │          │元      │        │
├──┼─────┼──┼─────┼────┼────┤
│ 38 │亞伯頓公司│9805│FU00000000│18萬4000│9200元  │
│    │          │    │          │元      │        │
├──┼─────┼──┼─────┼────┼────┤
│ 39 │亞伯頓公司│9811│JU00000000│50萬元  │2萬5000 │
│    │          │    │          │        │元      │
├──┼─────┼──┼─────┼────┼────┤
│ 40 │亞伯頓公司│9812│JU00000000│77萬5000│3萬8750 │
│    │          │    │          │元      │元      │
├──┼─────┼──┼─────┼────┼────┤
│ 41 │鑫兆豐公司│9808│GU00000000│35萬8000│1萬7900 │
│    │          │    │          │元      │元      │
├──┼─────┼──┼─────┼────┼────┤
│ 42 │鑫兆豐公司│9808│GU00000000│48萬5000│2萬4250 │
│    │          │    │          │元      │元      │
├──┼─────┼──┼─────┼────┼────┤
│ 43 │福鉅公司  │9808│GU00000000│30萬元  │1萬5000 │
│    │          │    │          │        │元      │
├──┼─────┼──┼─────┼────┼────┤
│ 44 │福鉅公司  │9808│GU00000000│15萬5000│7750元  │
│    │          │    │          │元      │        │
├──┼─────┼──┼─────┼────┼────┤
│ 45 │福鉅公司  │9808│GU00000000│20萬5000│1萬0250 │
│    │          │    │          │元      │元      │
├──┼─────┼──┼─────┼────┼────┤
│ 46 │天億公司  │9806│FU00000000│92萬元  │4萬6000 │
│    │          │    │          │        │元      │
├──┼─────┼──┼─────┼────┼────┤
│ 47 │天億公司  │9808│GU00000000│52萬元  │2萬6000 │
│    │          │    │          │        │元      │
├──┼─────┼──┼─────┼────┼────┤
│ 48 │天億公司  │9808│GU00000000│34萬元  │1萬7000 │
│    │          │    │          │        │元      │
├──┼─────┼──┼─────┼────┼────┤
│ 49 │天億公司  │9810│HU00000000│50萬元  │2萬5000 │
│    │          │    │          │        │元      │
├──┼─────┼──┼─────┼────┼────┤
│ 50 │天億公司  │9811│JU00000000│50萬元  │2萬5000 │
│    │          │    │          │        │元      │
├──┼─────┼──┼─────┼────┼────┤
│ 51 │羅尼亞公司│9802│DU00000000│35萬5800│1萬7790 │
│    │          │    │          │元      │元      │
├──┼─────┼──┼─────┼────┼────┤
│ 52 │卡利公司  │9812│JU00000000│90萬8650│4萬5433 │
│    │          │    │          │元      │元      │
├──┼─────┼──┼─────┼────┼────┤
│ 53 │卡利公司  │9812│JU00000000│109萬   │5萬4519 │
│    │          │    │          │0380元  │元      │
├──┼─────┼──┼─────┼────┼────┤
│ 54 │卡利公司  │9901│KU00000000│82萬5500│4萬1275 │
│    │          │    │          │元      │元      │
├──┼─────┼──┼─────┼────┼────┤
│ 55 │卡利公司  │9901│KU00000000│85萬元  │4萬2500 │
│    │          │    │          │        │元      │
├──┼─────┼──┼─────┼────┼────┤
│ 56 │卡利公司  │9902│KU00000000│89萬5000│4萬4750 │
│    │          │    │          │元      │元      │
├──┼─────┼──┼─────┼────┼────┤
│ 57 │卡利公司  │9902│KU00000000│93萬元  │4萬6500 │
│    │          │    │          │        │元      │
├──┴─────┴──┴─────┼────┼────┤
│總計                              │1669萬  │83萬4709│
│                                  │4124元  │元      │
├─────────────────┴────┴────┤
│備註:                                                │
│1.金額單位均為新臺幣(元)。                          │
│2.編號6、22及51部分所示之3張統一發票,營業人未提出申報│
│  扣抵銷項稅額;其餘54張統一發票之金額總計為1630萬9886│
│  元,營業稅額總計為65萬7997元,卡利公司為虛設行號,不│
│  生逃漏營業稅之問題,附表二編號52至57部分應予扣除,本│
│  件幫助逃漏之營業稅額為38萬3020元。                  │
└───────────────────────────┘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度審訴…」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