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48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4年度審附民字第158號

請求損害賠償刑事裁判日期 104 年 12 月 07 日

法官陳葳張德寬黃龍忠

原告
王建中
原告
王瑞金
原告
胡月惠
上列三人原告
共同訴訟
代理人
林松虎律師
代理人
林明毅律師
被告
林耿立
被告
宇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上列一人法定代理人
林彥君

上列被告林耿立因本院104 年度審易字第1630號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7  日

         刑事第十九庭 審判長法 官 陳 葳

                   法 官 張德寬

                   法 官 黃龍忠

                   書記官 廖春玉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7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4年度審附…」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