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6年度附民字第874號
- 原告
- 蕭任佑
- 原告
- 呂孟翰
- 被告
- 李沅儒
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106 年度易字第3751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6年度附民字第874號
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106 年度易字第3751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