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度智易字第8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違反商標法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8 年 02 月 27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7年度智易字第81號公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陳志強 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7 年度偵字第9824號),業經辯論終結,茲因檢察官提起公訴時,於起訴書認應沒收第三人昇洋文具禮品有限公司之財產,是本案應否通知該第三人並予其陳述意見之機會,容有調查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2 月 27 日刑事第七庭 法 官 田雅心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高偉庭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