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度附民字第28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8 年 01 月 11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7年度附民字第284號原 告 隆乙建設有限公司 巽揚建設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林志鎬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廖健智律師 被 告 張雅惠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本院106 年度易字第4688號),經原告等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 月 11 日刑事第十五庭 審判長法 官 丁智慧 法 官 王靖茹 法 官 黃如慧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劉念豫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