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度附民字第55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8 年 07 月 25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7年度附民字第556號原 告 新概念婚紗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簡春財 訴訟代理人 簡綺 原 告 黃震宇即新概念婚紗館 被 告 陳郁婷 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業會計法等案件(107年度訴字第604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將 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7 月 25 日刑事第十五庭 審判長法 官 丁智慧 法 官 陳翌欣 法 官 王靖茹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華鵲云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