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度附民字第99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8 年 06 月 25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7年度附民字第991號原 告 億暘國際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張文貴 被 告 唐舜裕 上列被告因犯公共危險等案件(本院107 年度訴字第2772號,起訴案號:107 年度偵字第25740 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案情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前段,將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25 日刑事第十六庭 審判長法 官 王詩銘 法 官 陳怡君 法 官 江文玉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吳淑願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