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8年度附民字第171號
- 原告
- 雲河概念旅館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紀炎福
- 訴訟代理人
- 黃逸哲律師
- 被告
- 蘇垚信
上列被告因恐嚇取財等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同案被告費靖傑、鄭凱陽被訴恐嚇取財、幫助恐嚇取財罪嫌部分,分別經本院為無罪、不另為無罪之諭知,附民部分另經本院以判決駁回原告之訴)。
刑事第十九庭審判長 法 官 王靖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