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8年度交簡附民字第98號
- 原告
- 呂青諭
- 被告
- 許凱勛
巨榜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上列被告等因被告許凱勛業務過失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8年度交簡附民字第9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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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被告等因被告許凱勛業務過失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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