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779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8年度交附民字第227號

請求損害賠償刑事裁判日期 108 年 07 月 10 日

法官李秋娟

原告
宋貴美
原告
陳進福
原告
陳秀鳳
原告
陳進運
被告
伸榮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卓永財

上列被告因經原告等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案件,本院於中華民國108年5月22日所為判決之正本,茲發現有誤,應裁定更正如下:

主文

原判決正本關於法院組織欄中所載之「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官李進清 法官施吟蒨 法官李秋娟」,應更正為「刑事第三庭

理由

一、按刑事判決文字,顯係誤寫,而不影響於全案情節與判決之本旨者,參照民事訴訟法第232條第1項「判決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法院得依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更正;其正本與原本不符者,亦同。」之規定,法院得以裁定更正之。此經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43號解釋在案。

二、查原判決非屬合議判決,故原判決正本關於法院組織欄中所載之「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官李進清 法官施吟蒨 法官李秋娟」,顯係誤寫,且不影響於全案情節及判決本旨,爰更正如主文所示。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

法官李秋娟」。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7 月 10 日

刑事第三庭 法 官 李秋娟

書記官 蕭榮峰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7 月 10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交附…」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