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原附民字第3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2 月 02 日
- 法官劉麗瑛、吳孟潔、劉承翰
- 當事人李長貴、李柏融、李美蓉、吳美英、蔡保皚、萬神殿國際渡假村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黃中杰、蔡保全、萬神殿全球資產管理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石志超、錢明山、劉文樺、王上瑃、林凌、何彥誼、史珮玉(原名:史佩玉)、江靜子、吳素貞、藍愛俐、曾月裡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8年度原附民字第33號 原 告 李長貴 李柏融 李美蓉 吳美英 共 同 訴訴代理人 凃國慶律師 被 告 蔡保皚 萬神殿國際渡假村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兼 被 告 黃中杰 被 告 蔡保全 萬神殿全球資產管理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兼 被 告 石志超 被 告 錢明山 劉文樺 王上瑃 林凌 何彥誼 史珮玉 (原名史佩玉) 江靜子 吳素貞 藍愛俐 曾月裡 上列被告等因違反銀行法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2 日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劉麗瑛 法 官 吳孟潔 法 官 劉承翰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黃聖心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2 日

579 人 正在學習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原附…」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