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2 分鐘讀完全文 587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訴字第1358號

詐欺等刑事裁判日期 108 年 11 月 05 日

法官李進清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1358號

公訴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劉庭旭

上列被告因加重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本院改依簡式審判程序審理,裁定如下:

主文

劉庭旭自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一月十三日起延長羈押貳月。

理由

本件被告劉庭旭因加重詐欺等案件,前經本院認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第1項第7款之羈押事由,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而有羈押之必要,於民國108年6月13日執行羈押,並經本院於108年9月13日延長羈押2月在案,茲本院以前項羈押原因依然存在,仍有繼續羈押之必要,應自108年11月13日起再延長羈押2月,爰依刑事訴訟法第108條第1項,裁定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1 月 5 日

刑事第三庭 法 官 李進清

書記官 張雅慧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1 月 5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訴字第1358號於民國 108 年 11 月 05 日裁判,案由為詐欺等,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