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8年度附民字第272號
- 原告
- 邱垂昌
- 被告
- 梅庭毅
林大智
上列被告等因詐欺案件(107年度訴字第978號),經原告就被告等被訴人品才智股份有限公司不實增資部分,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將上開部分之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8年度附民字第272號
林大智
上列被告等因詐欺案件(107年度訴字第978號),經原告就被告等被訴人品才智股份有限公司不實增資部分,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將上開部分之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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