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附民字第85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06 月 23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8年度附民字第855號原 告 非凡熱科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龎華昌 原 告 鋐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龎少甫 上二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蕭文濱律師 被 告 吳清山 準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廖健雄 上列被告等因妨害電腦使用案件(本院108年度訴字第2386號) ,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23 日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柯志民 法 官 陳昱翔 法 官 侯驊殷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陳科維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