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8年度附民緝字第4號
- 原 告
- 魚之達人水產股份有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譚佑軍
- 被 告
- 非飛有限公司
- 被 告
- 兼
- 法定代理人
- 顏豪志
上列被告因本院108 年度訴緝字第57號詐欺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8年度附民緝字第4號
上列被告因本院108 年度訴緝字第57號詐欺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附民…」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