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單聲沒字第12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聲請單獨宣告沒收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07 月 30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9年度單聲沒字第126號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張正諳 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商標法案件(109 年度偵字第10511 號),聲請單獨宣告沒收(109 年度聲沒字第163 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扣案仿冒APPLE商標之手機觸控螢幕面板壹個沒收之。 理 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被告張正諳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109 年度偵字第10511 號為不起訴處分,並於民國109 年4 月24日確定,有不起訴處分書1 份在卷可參。又本件扣案之仿冒「00000000」、「00000000」之商標圖樣之手機觸控螢幕面板1 個,鑑定結果為仿冒商標之商品,有APPLE 真品與仿品驗證報告1 份附卷可參,是本案扣案之手機觸控螢幕面板1 個,屬專科沒收之物,爰依商標法第98條、刑法第40條第2 項規定,聲請單獨宣告沒收等語。 二、按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刑法第40條第2 項後段定有明文。侵害商標權、證明標章權或團體商標權之物品或文書,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商標法第98條亦有明文。又單獨宣告沒收由檢察官聲請違法行為地、沒收財產所在地或其財產所有人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裁定之,亦為刑事訴訟法第455 條之34明文規定。 三、經查,本件被告係在址設臺中市大里區之黑盒子科技有限公司販售本件聲請人聲請沒收之觸控螢幕,故沒收財產所在地係在臺中市,本院自有管轄權,先予敘明。又本件被告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109 年度偵字第10511 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有該不起訴處分書1 份在卷可參。而前開案件所扣得仿冒美商蘋果公司手機觸控面板一個(109 年度保管字第1001號),經鑑定結果,確係侵害商標權之物,有智慧財產局商標註冊簿、APPLE 真品與仿品驗證報告書及扣案物照片等資料在卷可稽,足認上開物品屬專科沒收之物,揆諸前揭說明,應依刑法第40條第2 項規定單獨宣告沒收。是聲請人本件聲請,於法並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據上論斷,依刑事訴訟法第455 條之36第2 項,商標法第98條,刑法第40條第2 項,裁定如主文,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30 日刑事第十五庭 法 官 陳怡君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林玟君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