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附民字第102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11 月 30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9年度附民字第1024號原 告 中陽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異昌 訴訟代理人 簡輔均 被 告 劉鈞輝 上列被告因業務侵占案件(原案號109年度易字第1566號,改分 109年度簡字第1296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 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1 月 30 日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李進清 法 官 張德寬 法 官 路逸涵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張雅慧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