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附民字第108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10 月 20 日
- 當事人張佳玲、力久循環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陳炯蒿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9年度附民字第1084號 原 告 張佳玲 被 告 力久循環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兼 法 定 代 理 人 陳炯蒿 上列被告陳炯蒿因詐欺案件(本院109年度易字第2927號),經 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項規定,將 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0 月 20 日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柯志民 法 官 戰諭威 法 官 蔡逸蓉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葉俊宏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