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9年度附民字第386號
- 原 告
-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南區電信公司彰化營
- 運處
- 法定代理人
- 林進塗
- 被 告
- 德林營造有限公司
- 設臺北市○○區○○○路0段000巷00弄0號 法定
- 代理人
- 曾世榮 住○○市○○區○○路00號00樓
- 被 告
- 爾必思國際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朱立言
- 被 告
- 台灣富士軟片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勝田明典
- 訴訟代理人
- 楊永芳律師
- 李維中律師
- 被 告
- 光宇水電工程有限公司
- 兼法定代理人
- 林時釧
- 被 告
- 徐明甄
上列被告因請求損害賠償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第1項,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