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年度附民字第87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10 月 29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9 年度附民字第876號109 年度附民字第877號原 告 吳俊儀 鄭如珊 陳冠廷 邱錦绣 邱菀茹 邱桂香 邱昭勝 鄭嘉玫 莊皓亘 伍彥諼 李建松 王美鳳 曾小萍 潘碧蓮 吳憲政 盧富美 童琰宗 童俊良 林麗君 陳雅鈴 吳泰霖 李耘德 廖美玉 林淑梅 吳雨蓁 歐陽素玲 黃志毅 黃秀慧 黃秀玲 追 加原告 鄭玉燕 林碧惠 鄭怡佳 鄭如雯 被 告 鴻茂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富祥農業科技有限公司 兼 共 同 代 表 人 李國銘 被 告 陳柏賢 樹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 告 兼 上一人 代 表 人 吳家良 被 告 林岱樺 卓佳蓉 上列被告等因本院108 年度金重訴字第456 號違反銀行法案件,經原告等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並為訴之變更追加。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29 日刑事第十四庭 審判長法 官 戰諭威 法 官 李依達 法 官 李昇蓉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王麗雯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