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中簡字第21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侵占
  • 案件類型
    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0 年 02 月 05 日
  • 法官
    林雷安

  • 被告
    鄭承祐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0年度中簡字第212號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鄭承祐 上列被告因侵占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9 年度偵字第32039 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鄭承祐犯侵占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元及車牌號碼00-0000 號車牌貳面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犯罪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犯罪事實及證據,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如附件) 二、論罪科刑之理由: ㈠核被告鄭承祐所為,係犯刑法第335 條第1 項侵占罪。 ㈡爰審酌被告:向告訴人安福捷公司租用車輛後,竟恣意將該機車侵占入己並予以變賣,顯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權之觀念;侵占之車輛價值非微;迄今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彌補其所造成之損害;犯後坦承犯行之態度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併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資懲儆。 ㈢被告所侵占之車牌號碼00-0000 號自用小客車1 台,將車體予以變賣而得款新臺幣9000元,並持有車牌號碼00-0000 號車牌2 面,均為本案犯罪所得,又既未據扣案,亦未實際合法發還告訴人,均應依刑法第38條之1 第1 項前段規定宣告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並依同條第3 項規定,追徵其價額。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 條第1 項前段、第454 條第2 項、第450 條第1 項,刑法第335 條第1 項、第41條第1 項前段、第38條之1 第1 項前段、第3 項,刑法施行法第1 條之1 第1 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判決,得於收受判決書送達後20日內,以書狀敘述理由(須附繕本),經本庭向本院管轄第二審之合議庭提起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5 日臺中簡易庭 法 官 林雷安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告訴人或被害人如不服判決,應備理由具狀向檢察官請求上訴,上訴期間之計算,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起算。 書記官 黃英寬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5 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335條第1項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3 萬元以下罰金。 附件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09年度偵字第32039號被 告 鄭承祐 男 32歲(民國00年00月00日生) 籍設臺南市○○區○○路000號(安平戶政事務所安平辦公處) (另案在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臺南 分監執行中)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侵占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宜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鄭承祐於民國109 年2 月4 日( 租賃契約書上所載之時間為109 年2 月4 日,告訴狀記載109 年3 月28日應係有誤) ,向安福捷租賃有限公司(下稱安福捷公司)承租車牌號碼 00-0000 號自小客車(下稱系爭自小客車),租賃期間為該日起至111 年3 月4 日止,租金每月1 期,每期租金新臺幣(下同)8,000 元,應於每月15日前繳交,惟鄭承祐因車輛故障送修成本過高,竟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侵占之犯意,於109 年4 月間,在臺南市不詳地點,將該車交與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人辦理車輛報廢,得款9,000 元,報廢所遺留之6P-1356 車牌兩面則寄放於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友人住處。 二、案經安福捷公司告訴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上揭犯罪事實,業據被告鄭承祐於本署偵查中坦承不諱,核與告訴人安福捷公司指訴之情節相符,並有資本型客車租賃契約書、汽車租賃約定注意事項、汽車租賃約定保管事項、汽車出租單、本票影本、公路監理電子閘門查詢資料等在卷可佐,足證被告自白應與事實相符,被告犯嫌洵堪認定。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35條第1項之侵占罪嫌。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此 致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2 月 14 日檢 察 官 何采蓉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2 月 28 日書 記 官 曾旭于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中簡…」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