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104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違反政府採購法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12 月 20 日
- 當事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邁絡股份有限公司、洪宗義、楊明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1040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邁絡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洪宗義 被 告 楊明祥 泓映室內裝修設計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楊育甄 被 告 林永慶 共 同 選任辯護人 王志平律師 被 告 極陽興業有限公司 兼 代表人 王笙 上列被告因違反政府採購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0年度 偵字第4285、10535號),被告於準備程序中就被訴事實均為有 罪之陳述,經告知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當事人及辯護人之意見後,本院合議庭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再開辯論。 理 由 一、本件被告邁絡股份有限公司等6人因違反政府採購法案件, 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第291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20 日刑事第十六庭 法 官 呂超群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鄭淑英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