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51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11 月 16 日
- 當事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黃俊銘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0年度訴字第512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黃俊銘 簡嘉佑 共 同 選任辯護人 張藝騰律師 周啟成律師 被 告 詹秋旺 選任辯護人 涂朝興律師 上列被告等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經檢察官追加起訴(110 年度偵續字第41號、第42號),被告等於本院準備程序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本院合議庭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判決如下: 主 文 黃俊銘、簡嘉佑、詹秋旺各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及沒收。 犯罪事實 一、黃俊銘任職址設彰化縣○○鎮○○路0段000巷00號之「界富資源 回收業」並為車牌號碼000-00號自用大貨車之司機,簡嘉佑為車牌號碼000-0000號自用大貨車(登記車主為「豐隆塑膠 加工廠」)之實際車主及司機,詹秋旺為址設臺中市○○區○○ 路000巷00號1樓「鑫旺徠資源回收行」之負責人兼車牌號碼000-0000號自用大貨車之司機,其等均明知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 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申請核發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不得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竟與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亦非再利用機構之徐健華、徐健華之配偶呂孟沁、徐健華之胞弟徐健民(徐健華、 呂孟沁、徐健民所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罪嫌,由本院另案審判)共同基於非法清除、處理廢棄物之犯意聯絡,由徐健華 、呂孟沁負責與黃俊銘、簡嘉佑、詹秋旺聯繫,視載運路途遠近,以每趟車次(每車次載量約1至3公噸)運費新臺幣(下 同)3,000元至1萬元之代價,委由黃俊銘自108年3月起至108年11月底止,駕駛車牌號碼000-00號自用大貨車等車輛,從南投縣埔里鎮之大湳、新豐菇業農場、輝能公司及彰化縣埔心鄉大展路某處,前後載運37車次之廢香菇包;簡嘉佑自107年12月底起至108年12月7日上午止,駕駛車牌號碼000-0000號自用大貨車等車輛,從南投縣埔里鎮輝能公司等處及彰 化縣埔心鄉、溪州鄉某處,前後載運100車次之廢香菇包; 詹秋旺自107年12月底起至108年12月初止,駕駛車牌號碼000-0000號自用大貨車等車輛,從臺中市新社區之佳泓企業社、坤松企業行等處,前後載運83車次之廢香菇包,至徐健華承租之臺中市○○區○○段000地號土地(下稱本案土地),再由 徐健華或呂孟沁指揮其等將廢香菇包卸載、傾倒在指定位置,徐健華、呂孟沁復指示違法聘僱(另由主管機關依法裁罰)之外籍移工NURSALIB(印尼籍)、HERU SISWO ABRIYANTO(印尼籍,中文名:西萵)及HOANG VAN VUONG(越南籍,中文名 :黃文旺),在本案土地操作堆高機、鏟土機、分選機、打 包機、集塵分離機、壓出機、打包機、切粒機、攪拌桶、封口機、電子磅秤、挖土機、輸送設備等機器,將黃俊銘、簡嘉佑、詹秋旺載運而來及徐健華於本院107年訴字第2288號 案件所堆置之廢香菇包,以堆高機推進水池,用水洗分選機器分離出塑膠材質後,送入輸送設備、集塵分離機將還未分離出之棉花分離乾淨,再以輸送設備送至粉碎機粉碎,進而送入壓出機及打包機、切粒機、攪拌桶加熱射出製成塑膠粒,徐健民則負責駕駛大型挖土機,將廢香菇包從上述非法處理過程中所分離出之棉花予以堆高集中,以利徐健華、呂孟沁從事上述廢棄物處理之空間運用,徐健華、呂孟沁並將製成之塑膠粒對外販售牟利。黃俊銘、簡嘉佑、詹秋旺即以上述方式與徐健華、呂孟沁、徐健民共同非法清除、處理一般事業廢棄物。嗣因製造塑膠過程產生燃燒塑膠異味嚴重影響附近空氣品質情形,屢經檢舉,經警方於108年12月7日持本院核發之搜索票至本案土地等地搜索,並扣得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及調閱監視器影像,而查悉上情。 理 由 一、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及理由 ㈠上開犯罪事實,業據被告黃俊銘、簡嘉佑、詹秋旺坦承不諱( 訴字第512號卷二第18頁、第43頁),並如附表三所示卷證在卷可稽,足認被告3人之自白與事實相符,可信為真實。 ㈡起訴書記載被告黃俊銘載運廢香菇包至本案土地傾倒之期間為107年12月底起至108年12月初止,惟公訴人已當庭將被告黃俊銘載運之車次更正為37次(訴字第512號卷一第302頁),又依卷附出車趟數及報酬統計表(訴字第512號卷一第271頁),該37車次載運期間應為108年3月至108年11月底,爰更 正此部分事實如前。 ㈢本案事證明確,被告3人之犯行均堪認定,皆應依法論科。 二、論罪科刑之理由 ㈠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前段既規定,從事廢棄物清除、處 理業務者,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申請核發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後,始得受託清除、處理廢棄物業務,則同法第46條第4款 之未領有許可文件清理廢棄物罪,其犯罪主體即不以廢棄物清理業者為限,只要未依第41條第1項規定領有廢棄物清除 、處理許可文件,而從事貯存、清除、處理廢棄物,即為該當(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109年度台上大字第3338號裁定意 旨參照)。又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所規定之犯罪行為 ,其行為態樣包括「貯存」、「清除」、「處理」,其中所謂「貯存」,指一般廢棄物於回收、清除、處理前,放置於特定地點或貯存容器、設施內之行為;「清除」乃指①收集、清運:指以人力、清運機具將一般廢棄物自產生源運輸至處理場(廠)之行為,②轉運:指以清運機具將一般廢棄物自產生源運輸至轉運設施或自轉運設施運輸至中間處理或最終處置設施之行為;所謂「處理」指①中間處理:指一般廢棄物在最終處置或再利用前,以物理、化學、生物、熱處理、堆肥或其他處理方法,變更其物理、化學、生物特性或成分,達成分離、中和、減量、減積、去毒、無害化或安定之行為;②最終處置:指將一般廢棄物以安定掩埋、衛生掩埋、封閉掩埋或海洋棄置之行為;③再利用:指將一般廢棄物經物理、化學或生物等程序後做為材料、燃料、肥料、飼料、填料、土壤改良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用途行為;④能源回收:指一般廢棄物具有生質能、直接利用或經處理產生能源特性,供進行再生能源利用之行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依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 項授權訂定之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2條第7款、第11款及第13款定有明文。是以,本案被告3人將廢香菇包載 運至本案土地傾倒,再由共同被告徐健民操作挖土機、徐健華、呂孟沁操作上開機械設備產製塑膠粒,該當清除、處理廢棄物要件。另被告黃俊銘於警詢時雖稱界富資源回收業為丙級廢棄物處理機構(應為清除機構,無丙級處理機構), 然其並無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其所駕駛車牌號碼000-00號自用大貨車亦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且其將廢棄物載至非合法再利用機構之本案土地傾倒,應屬非法清理廢棄物行為,併此敘明。 ㈡核被告3人所為,均係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前段之非法清理廢棄物罪。 ㈢被告3人載運廢香菇包至本案土地傾倒,使共同被告徐健華、 呂孟沁、徐健民得以上開方式產製塑膠粒,足認就本案犯行,各與共同被告徐健華、呂孟沁、徐健民有非法清理廢棄物之犯意聯絡與行為分擔,應論以共同正犯。 ㈣所謂「集合犯」乃其犯罪構成要件中,本就預定有多數同種類之行為將反覆實行,立法者以此種本質上具有複數行為,反覆實行之犯罪,歸類為集合犯,特別規定為一個獨立之犯罪類型,而以實質一罪評價。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前 段之非法清理廢棄物罪,係以未依同法第41條第1項規定領 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而受託清除、處理廢棄物者為犯罪主體,再依同法第41條第1項前段以觀,立法者顯然已 預定廢棄物之清除、處理行為通常具有反覆多次實行之性質。是本罪之成立,本質上具有反覆性與複數性,而為集合犯(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4808號判決意旨參照)。本件 被告3人係基於單一之決意,反覆、多次非法清除、處理廢 棄物,依前說明,應論以集合犯之一罪。 ㈤本案被告3人之辯護人固均稱被告3人僅係載運廢香菇包,參與成分有限,請求依刑法第59條酌減其刑等語(訴字第512號卷二第45頁)。而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認科以最低度刑仍 嫌過重者,得酌量減輕其刑,刑法第59條定有明文。惟刑法第59條酌量減輕其刑,乃實體法上賦予法院得為裁量之事項,且以於犯罪之情狀,在客觀上足以引起一般同情,認為即予宣告法定最低度刑期,猶嫌過重者,始有其適用(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714號刑事判決意旨參照)。查本案被告3人載運廢香菇包趟數、數量非少,亦有相當之期間,且因 此取得之犯罪所得數額不低,其等所為有害於環境衛生,犯罪情節實難認有可憫恕之處,或有何特殊之原因與環境等在客觀上足以引起一般同情,認科以法定最低度刑仍有情輕法重之虞,故被告3人本案犯行,皆尚無依刑法第59條規定酌 減其刑之餘地。 ㈥爰審酌被告3人與共同被告徐健華、呂孟沁、徐健民共同非法 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行為,被告3人所為上開分工,足以 危害公眾環境衛生,所為應予非難。另考量被告3人犯罪動 機、目的,與共同被告徐健華等人清除、處理之廢棄物種類為一般事業廢棄物,載運之趟數及取得報酬之數額(被告黃 俊銘趟數、報酬較少,被告簡嘉佑總趟數與總報酬均較高,被告詹秋旺趟數較被告黃俊銘多惟每趟報酬數額較低),另 迄於本案終結前,本案土地所有人陳俞臻業將本案土地上之廢棄物清除完畢等情,有臺中市政府112年2月22日函及所附112年1月30日環境稽查紀錄表、現場照片、111年9月13日、111年10月21日、112年1月5日函存卷可查(訴字第2963號卷 一第355頁至第358頁、第369頁至第374頁)。再衡酌被告3人前科素行,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按;暨參以被告黃俊銘自陳高職畢業,為資源回收司機,月薪4萬元 ,需扶養2名子女及父母;被告簡嘉佑自陳高職畢業,從事 資源回收,月薪3萬元,須扶養配偶、2名子女及父母;被告詹秋旺自陳學歷為高職夜校,從事資源回收,收入不穩定,須扶養配偶、1名子女及父母等一切情狀(訴字第512號卷二 第44頁),分別量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 ㈦被告3人前均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有前 開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參。其等因一時失慮,觸犯刑罰,惟犯後均坦承犯行,又本案土地上之廢棄物業經清理完畢等情,已如前述,是犯罪所生之危害已經回復,經此偵查、審判及刑之宣告後,被告3人應知所警惕而無再犯之虞,本案 所宣告之刑,皆應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依刑法第74條第1 項第1款規定,均諭知緩刑2年。又為使被告3人能記取本案 教訓,強化法治觀念,導正偏差行為,爰依刑法第74條第2 項第5款、第8款規定,命被告黃俊銘、詹秋旺皆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1年內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 、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70小時之義務勞務,及接受法治教育課程1場次,被告簡嘉佑則應於本 判決確定之日起1年內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 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80小時之義務勞務,及接受法治教育課程1場次;並依刑法第93條 第1項第2款規定,諭知被告3人於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若 被告3人不履行上開負擔,且情節重大足認原宣告之緩刑難 收預期效果,而有執行刑罰之必要者,依刑法第75條之1第1項第4款規定,檢察官得向法院聲請撤銷其等緩刑之宣告, 附此敘明。 三、沒收 ㈠被告黃俊銘本案載運廢香菇包37車次,各次金額如卷附出車趟數及報酬統計表、108年日記簿影本所示(訴字第512號卷 一第135頁至第229頁、第271頁),並經被告黃俊銘自陳確實,是被告黃俊銘本案犯罪所得數額為17萬5,620元(計算式:4,500*27+9,500*2+5,000*3+5,500+4,620+1萬=17萬5,620) 。被告簡嘉佑本案載運廢香菇包100車次,各次金額5,000元,據被告簡嘉佑自陳確實,是被告簡嘉佑本案犯罪所得數額為50萬元(計算式:5,000*100=50萬)。被告詹秋旺本案載運 廢香菇包83車次,各次金額3,000元,據被告詹秋旺自陳確 實,是被告詹秋旺本案犯罪所得數額為24萬9,000元(計算式:3,000*83=24萬9,000)。被告3人前開犯罪所得均未扣案, 應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規定宣告沒收,於全 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㈡本院109年度訴字第2963號案件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編號 1至15、18、19並非被告3人所有,與其等本案犯行無直接關連;編號16所示之物雖為被告黃俊銘所有、編號20、21所示之物雖為被告詹秋旺所有,然僅為證明各該被告犯行所用之證據資料或與本案無直接關聯,復非義務沒收之物,故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尚無從於被告3人所犯項下宣告沒收。 ㈢被告3人雖各駕駛車牌號碼000-00號、KEE-6997號、KEE-7539 號自用大貨車載運廢香菇包,惟被告黃俊銘稱其駕駛之車牌號碼000-00號自用大貨車車主登記為界富資源回收業(偵字 第34604號卷一第133頁),尚無證據證明該車輛為被告黃俊 銘所有,尚無從依刑法第38條第2項前段、第4項規定宣告沒收、追徵。被告簡嘉佑、詹秋旺則均自陳KEE-6997號、KEE-7539號自用大貨車為其等所有(偵字第34604號卷一第200頁 、第356頁),惟考量上開車輛有相當之價值,且用途非僅用於犯罪,再斟酌本案犯罪情節,倘予沒收,應有過苛之虞,依刑法第38條之2第2項規定,爰不予宣告沒收。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 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鄭珮琪提起公訴,檢察官張依琪、林煒容、林文亮、張添興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16 日刑事第十一庭 法 官 黃麗竹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告訴人或被害人如對於本判決不服者,應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書記官 李政鋼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16 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千5百萬元以下罰金: 一、任意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 二、事業負責人或相關人員未依本法規定之方式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廢棄物,致污染環境。 三、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 四、未依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從事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或未依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貯存、清除、處理廢棄物。 五、執行機關之人員委託未取得許可文件之業者,清除、處理一般廢棄物者;或明知受託人非法清除、處理而仍委託。 六、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負責人或相關人員、或執行機關之人員未處理廢棄物,開具虛偽證明。 附表一: 編號 被告 所犯罪名及宣告刑(含沒收) 1 黃俊銘 黃俊銘共同犯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款之非法清理廢棄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緩刑貳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柒拾小時之義務勞務,及接受法治教育課程壹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拾柒萬伍仟陸佰貳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 簡嘉佑 簡嘉佑共同犯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款之非法清理廢棄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緩刑貳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捌拾小時之義務勞務,及接受法治教育課程壹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 詹秋旺 詹秋旺共同犯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款之非法清理廢棄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緩刑貳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柒拾小時之義務勞務,及接受法治教育課程壹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肆萬玖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附表二:109年度訴字第2963號案扣案物 編號 物品名稱 數量 持有人 備註 1 監視器主機 1個 徐健華 110年度院保字第3號 2 總分類帳 1本 3 估價單 2本 4 手寫帳冊 4本 5 供應商資料 1張 6 手寫筆記本 2本 7 109年9-12月份統一發票 1件 8 報價筆記本 1本 9 打卡單 6張 10 105年-106年三聯式統一發票 12本 呂孟沁 11 105年-106年會計憑證 4本 12 手抄筆記本 1本 13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函 1張 14 108年11-12月宬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票 1本 15 界富資源回收秤量傳票 4張 16 108年日記簿 1本 黃俊銘 17 詹秋旺土地租賃契約書 1本 詹秋旺 18 耕隆估價單 2張 賴炳鴻 19 華哥估價單 2張 賴炳鴻 20 鑫旺徠資源回收行107年-108年工作明細表電磁紀錄隨身碟 1支 詹秋旺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扣押物品目錄表 21 彰化銀行活期儲蓄存款存摺簿(戶名:詹秋旺) 1本 詹秋旺 附表三:本案卷證 編號 證據名稱 1 【供述證據】 一、證人HOANG VAN VUONG 108.12.07警詢筆錄(偵34604卷一第39至43頁) 108.12.07檢察官訊問筆錄【具結】(偵34604卷一第51至55頁) 二、證人HERU SISWO ABRIYANTO 108.12.07警詢筆錄(偵34604卷二第139至146頁) 108.12.11檢察官訊問筆錄【具結】(偵34604卷二第186至189、193頁) 三、證人NURSALIB 108.12.07警詢筆錄(偵34604卷二第149至156頁) 108.12.11檢察官訊問筆錄【具結】(偵34604卷二第186至191頁) 四、證人賴炳鴻 108.12.07警詢筆錄(偵34604卷一第75至79頁) 108.12.07警詢筆錄(偵34604卷一第101至103頁) 108.12.07檢察官訊問筆錄【具結】(偵34604卷一第125至129頁) 五、證人許泰銘 108.12.07警詢筆錄(偵34604卷一第231至232頁) 六、共同被告徐健華 108.12.07警詢筆錄(偵34604卷一第493至499頁) 108.12.07檢察官訊問筆錄(偵34604卷一第601至607頁) 108.12.08本院訊問筆錄(偵34604卷二第259至263頁) 108.12.11檢察官訊問筆錄(偵34604卷二第199至201頁) 109.08.04檢察官訊問筆錄(偵34604卷二第491至493頁) 109.08.20檢察官訊問筆錄(偵34604卷二第622至623頁) 110.03.08準備程序筆錄(訴字第2963號卷第75至105頁) 110.05.10準備程序筆錄(訴字第2963號卷第139至147頁) 110.12.23準備程序筆錄(訴字第2963號卷第291至297頁) 112.05.04審判程序筆錄(訴字第2963號卷第431至466頁) 七、共同被告呂孟沁 108.12.07警詢筆錄(偵34604卷一第425至433頁) 108.12.07檢察官訊問筆錄(偵34604卷一第593至597頁) 108.12.08本院訊問筆錄(偵34604卷二第253至257頁) 108.12.11檢察官訊問筆錄(偵34604卷二第199至201頁) 109.08.04檢察官訊問筆錄(偵34604卷二第491至493頁) 109.08.20檢察官訊問筆錄(偵34604卷二第622至623頁) 110.03.08準備程序筆錄(訴字第2963號卷第75至105頁) 110.05.10準備程序筆錄(訴字第2963號卷第139至147頁) 110.12.23準備程序筆錄(訴字第2963號卷第291至297頁) 112.05.04審判程序筆錄(訴字第2963號卷第431至466頁) 八、共同被告徐健民 108.12.07警詢筆錄(偵34604卷一第253至257頁) 108.12.07警詢筆錄(偵34604卷一第259至260頁) 108.12.07檢察官訊問筆錄(偵34604卷一第341至343頁) 109.08.20檢察官訊問筆錄(偵34604卷二第619至623頁) 110.03.08準備程序筆錄(訴字第2963號卷第75至105頁) 110.05.10準備程序筆錄(訴字第2963號卷第139至147頁) 110.12.23準備程序筆錄(訴字第2963號卷第291至297頁) 112.05.04審判程序筆錄(訴字第2963號卷第431至46 九、被告黃俊銘 108.12.07警詢筆錄(偵34604卷一第131至136頁)0000000.12.07檢察官訊問筆錄【具結】(偵34604卷一第179至189頁) 109.08.04檢察官訊問筆錄【具結】(偵34604卷二第468至475、481頁) 110.02.23偵訊(偵續41號卷第32頁) 110.05.03本院準備程序筆錄(訴字第512號卷第81至113頁) 110.10.21本院準備程序筆錄(訴字第512號卷第259至264頁) 110.12.27本院準備程序筆錄(訴字第512號卷第297至304頁) 110.12.27本院簡式審判筆錄(訴字第512號卷第307至399頁) 112.05.04準備程序筆錄(訴字第2963號卷第431至466頁) 111.08.08本院準備程序筆錄(訴字第512號卷第423至430頁) 112.05.04 審判程序筆錄【具結】(訴字第2963號卷第431 至466頁) 十、被告簡嘉佑 108.12.07警詢筆錄(偵34604卷一第199至203頁) 108.12.07檢察官訊問筆錄【具結】(偵34604卷一第237至243頁) 108.12.10警詢筆錄(偵34791卷第361至363頁) 109.08.04檢察官訊問筆錄【具結】(偵34604卷二第471至475、479頁) 110.02.23偵訊(偵續41號卷第32至33頁) 110.05.03本院準備程序筆錄(訴字第512號卷第81至113頁) 110.10.21本院準備程序筆錄(訴字第512號卷第259至264頁) 110.12.27本院準備程序筆錄(訴字第512號卷第297至304頁) 110.12.27本院簡式審判筆錄(訴字第512號卷第307至399頁) 112.05.04準備程序筆錄(訴字第2963號卷第431至466頁) 111.08.08 本院準備程序筆錄(訴字第512 號卷第423至430頁) 112.05.04 審判程序筆錄【具結】(訴字第2963號卷第431至466頁) 、被告詹秋旺 108.12.07警詢筆錄(偵34604卷一第353至358頁) 108.12.07檢察官訊問筆錄【具結】(偵34604卷一第407至415頁) 109.08.04檢察官訊問筆錄【具結】(偵34604卷二第469至477頁) 110.02.23偵訊(偵續41號卷第32頁) 110.05.03本院準備程序筆錄(訴字第512號卷第81至113頁) 110.10.21本院準備程序筆錄(訴字第512號卷第259至264頁) 110.12.27本院準備程序筆錄(訴字第512號卷第297至304頁) 110.12.27本院簡式審判筆錄(訴字第512號卷第307至399頁) 112.05.04準備程序筆錄(訴字第2963號卷第431至466頁) 111.08.08 本院準備程序筆錄(訴字第512 號卷第423 至430頁) 112.05.04 審判程序筆錄【具結】(訴字第2963號卷第431 至466 頁) 2 【書證】 一、108年度他字第8819號 1.檢警環查緝環保犯罪通報資訊系統案件通報表【發現日期108.09.02】(他8819卷第3至4頁) 2.本院107年度訴字第2288號刑事判決(他8819卷第5至9頁) 3.監視器畫面翻拍照片共4張(他8819卷第10頁) 4.車籍查詢(單筆) (1)【KEE-7539】(他8819卷第11頁) (2)【KEB-1736】(他8819卷第12頁) (3)【100-VQ】(他8819卷第13頁) (4)【KLD-5590】(他8819卷第14頁) (5)【KEE-7108】(他8819卷第15頁) (6)【KEE-7881】(他8819卷第16頁) (7)【ASN-7031】(他8819卷第17頁) (8)【KEE-6997】(他8819卷第21頁)5.1999話務中心派工單(他8819卷第18頁) 5.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稽查紀錄表 (1)【108.08.26】(他8819卷第19至20、22至23頁) (2)【108.08.31】(他8819卷第26至28頁) (3)【108.09.02】(他8819卷第29頁) 6.土地建物查詢資料【臺中市○○區○○段000000000地號】(他8819卷第24至25頁) 7.行政院環保署公害陳情系統-案件清單(他8819卷第30至32頁) 8.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稽查採樣證照片共6張【106.03.16】(他8819卷第33頁) 9.照片4張(他8819卷第34頁) 10.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臺中市清水區稽查空拍影像成果報告書【108.09.20】(他8819卷第35至47頁) 11.檢警環林查緝環保犯罪(他8819卷第51至53頁) 12.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08年11月19日中市環稽字第1080135287號函及所附(他8819卷第61至62頁) (1)98年10月6日環署廢字第0980083199號函(他8819卷第63頁) (2)桃園地院106年度囑簡字第7號刑事判決(他8819卷第64至69頁) (3)彰化地院107年度訴字第403號刑事判決(他8819卷第70至77頁) (4)104年6月1日環署廢字第1040043862號函(他8819卷第78頁) (5)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他8819卷第80至81頁) (6)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他8819卷第82至90頁) (7)98年10月6日環署廢字第0980083199號函(他8819卷第91頁) (8)行政院環保署公告應回收項目-垃圾分類與資源回收表(他8819卷第92至97頁) 二、108年度他字第9160號 1.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08年10月5日中市環稽字第1080115310號函(他9160卷第3至4頁) 2.通報案件資訊【發現日期2019/09/02】(他9160卷第5至6頁) 三、108年度警聲搜字第2060號 1.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搜索票聲請書(警聲搜卷第1至3頁) 2.偵查報告及所附(警聲搜卷第5至11頁) 土地建物查詢資料及空拍圖各1張【臺中市○○區○○段000000000地號】(警聲搜卷第15至17頁)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中市環稽字第1080109184號函及所附【臺中市○○區○○段000○000地號土地廢棄物非法堆置清理工程- 徐健華】處理計畫書:(警聲搜卷第25至48頁) 空拍圖1張【臺中市○○區○○段000000000地號】(警聲搜卷第55頁) (1)車籍查詢(單筆)【KEE-7539】(警聲搜卷第57頁)(2)臺中市政府環保局稽查照片2張【108.07.04】(警聲搜卷第59頁)(3)臺中市政府環保局稽查照片2張【108.07.09】(警聲搜卷第61頁)(4)臺中市政府環保局稽查照片2張【108.07.16】(警聲搜卷第63頁) (1)車籍查詢(單筆)【KEE-6997】(警聲搜卷第65頁)(2)臺中市政府環保局稽查照片2張【108.07.05】(警聲搜卷第67頁)(3)臺中市政府環保局稽查照片2張【108.07.12】(警聲搜卷第69頁) 臺中市政府環保局稽查照片2張【108.10.03】(警聲搜卷第71頁) (1)車籍查詢(單筆)【100-VQ】(警聲搜卷第73頁)(2)臺中市政府環保局稽查照片2張【108.07.06】(警聲搜卷第75頁)(3)臺中市政府環保局稽查照片2張【108.07.10】(警聲搜卷第77頁)(4)臺中市政府環保局稽查照片2張【108.07.16】(警聲搜卷第79頁) (1)車籍查詢(單筆)【KEB-1736】(警聲搜卷第81頁)(2)臺中市政府環保局稽查照片2張【108.07.09】(警聲搜卷第83頁) (1)車籍查詢(單筆)【KEE-7108】(警聲搜卷第85頁)(2)臺中市政府環保局稽查照片2張【108.07.16】(警聲搜卷第87頁)(3)臺中市政府環保局稽查照片2張【108.07.18】(警聲搜卷第89頁) (1)車籍查詢(單筆)【KEE-7881】(警聲搜卷第91頁)(2)臺中市政府環保局稽查照片2張【108.07.08】(警聲搜卷第93頁)(3)臺中市政府環保局稽查照片2張【108.07.10】(警聲搜卷第95頁) (1)車籍查詢(單筆)【KLD-5590】(警聲搜卷第97頁)(2)臺中市政府環保局稽查照片2張【108.07.16】(警聲搜卷第99頁) (1)車籍查詢(單筆)【ASN-7031】(警聲搜卷第101頁)(2)臺中市政府環保局稽查照片2張【108.07.18】(警聲搜卷第103頁) (1)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稽查紀錄表【108.08.26】(警聲搜卷第105至108頁)(2)土地建物查詢資料及空拍圖各1張【臺中市○○區○○段000000000地號】(警聲搜卷第109至110頁)(3)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稽查紀錄表【108.08.31】(警聲搜卷第111至113頁)(4)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稽查紀錄表【108.10.03】(警聲搜卷第115頁)【附件10】表6.4-3各部會廢塑膠再利用用途之限制彙整表(警聲搜卷第117至118頁)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稽查紀錄表【108.09.02】(警聲搜卷第119至121頁) 商業登記基本資料【豐隆塑膠加工廠】(警聲搜卷第131頁) 商業登記基本資料【界富資源回收業】(警聲搜卷第137頁) (1)Google搜尋網頁資料【界富資源回收業】(警聲搜卷第139頁)(2)現場照片2張【界富資源回收實際營業處所】(警聲搜卷第141頁) 涉案車輛軌跡【100-VQ】(警聲搜卷第143頁) (1)空拍圖1張【彰化縣○○鎮○○段00地號】(警聲搜卷第145頁)(2)Google路線搜尋網頁資料(警聲搜卷第147頁) 商業登記基本資料【鑫旺徠資源回收行】(警聲搜卷第149頁) 現場照片3張【鑫旺徠資源回收行】(警聲搜卷第151至152頁) 商業登記基本資料【阿鴻企業社】(警聲搜卷第157頁) 四、108年度偵字第34604號卷一 1.內政部移民署外人居停留資料查詢(外勞)-明細內容【HOANGVAN VUONG】(偵34604卷一第45頁) 2.內政部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臺中市專勤隊指認照片共18張(偵34604卷一第47至50頁) 3.個人相片影像指認表【賴炳鴻指認】(偵34604卷一第81頁) 4.經賴炳鴻簽名之 (1)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稽查照片5張【108年7月8、10日】(偵34604卷一第83至85頁) (2)蘇阿隨之臺灣企銀存摺封面影本(偵34604卷一第105頁) (3)呂孟沁照片1張(偵34604卷一第107頁) 5.賴炳鴻身分證正反面影本、KEE-7881自用大貨車行照正反面影本各1份(偵34604卷一第89頁) 6.彰化縣政府106年11月21日府建商字第1060821365號函及所附(偵34604卷一第91至93頁) (1)商業登記抄本【阿鴻企業社】(偵34604卷一第95頁) 7.估價單2張【耕隆】(偵34604卷一第97頁) 8.估價單2張【華哥】(偵34604卷一第99頁) 9.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聲搜字第1927號搜索票及附件、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扣押物品收據【彰化縣○○鎮○○路0段000號】(偵34604卷一第109至121頁) 10.經黃俊銘簽名之 (1)手繪現場圖(偵34604卷一第137頁) (2)現場照片共4張【清水區東山段910地號】(偵34604卷一第139至141頁) (3)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稽查照片6張【108年7月6、10、16日】(偵34604卷一第143至147頁) (4)呂孟沁照片1張(偵34604卷一第153頁) (5)記帳本節錄共3頁(偵34604卷一第155至159頁) 11.個人相片影像指認表、個人相片影像指認表年籍對照表【黃俊銘指認】( 偵34604 卷一第149 頁) 12.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聲搜字第1927號搜索票及附件、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扣押物品收據【彰化縣○○鎮○○段00地號】(偵34604卷一第165至177頁) 13.經簡嘉佑簽名之 (1)現場照片共2張【清水區東山段910地號】(偵34604卷一第209頁) (2)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稽查照片6張【108年7月12、05日、108年10月3日】(偵34604卷一第210至212頁) (3)呂孟沁照片1張(偵34604卷一第213頁) (4)手繪現場圖(偵34604卷一第214頁) 1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聲搜字第1927號搜索票及附件、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搜索筆錄、無應扣押之物證明書【彰化縣○○鄉○○村○○路0號】(偵34604卷一第215至227頁) 15.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聲搜字第1927號搜索票及附件、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搜索扣押筆錄、無應扣押之物證明書【臺中市○區○○○路000號及其附屬建物與其相通處所】(偵34604卷一第265至277頁) 16.經徐健民簽名之 (1)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稽查照片‧【108年7月18日】2張(偵34604卷一第279頁)‧【108年7月6日】2張(偵34604卷一第315頁)‧【108年7月10日】2張(偵34604卷一第317頁)‧【108年7月4日】2張(偵34604卷一第319頁)‧【108年7月16日】4張(偵34604卷一第321、325頁)‧【108年7月9日】2張(偵34604卷一第323頁) (2)手繪現場圖(偵34604卷一第307頁) (3)現場照片2張【臺中市○○區○○段000地號】(偵34604卷一第308頁) 17.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中市環稽字第1080109184號函及所附:(偵34604卷一第281至282頁) 環境稽查大隊簽(偵34604卷一第283至284頁) 18.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指認犯罪嫌疑人紀錄表、個人相片影像指認表、年籍對照表【徐健民指認】(偵34604卷一第309至313頁) 19.現場照片共14張【臺中市○○區○○段000地號】(偵34604卷一第328至338頁) 20.個人相片影像指認表、年籍對照表【詹秋旺指認】(偵34604卷一第361至363頁) 21.經詹秋旺簽名之 (1)呂孟沁照片1張(偵34604卷一第365頁) (2) 詹秋旺彰化銀行存摺封面及內頁影本( 偵34604 卷一第36 7至376 頁) (3)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稽查照片‧【108年7月4日】2張(偵34604卷一第375頁)‧【108年7月9日】2張(偵34604卷一第377頁)‧【108年7月16日】2張(偵34604卷一第379頁) (4)107年8月明細表(偵34604卷一第381頁) (5)107年9月明細表(偵34604卷一第383頁) (6)107年10月明細表(偵34604卷一第385頁) (7)107年11月明細表(偵34604卷一第387頁) (8)108年3月明細表(偵34604卷一第389頁) (9)108年4月明細表(偵34604卷一第391頁) (10)108年5月明細表(偵34604卷一第393頁) (11)108年6月明細表(偵34604卷一第395頁) (12)108年7月明細表(偵34604卷一第397頁) (13)108年8月明細表(偵34604卷一第399頁) (14)108年9月明細表(偵34604卷一第401頁) (15)108年12月明細表(偵34604卷一第403頁) 22.個人相片影像指認表【呂孟沁指認】(偵34604卷一第435頁) 23.經呂孟沁簽名之 (1)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稽查照片‧【108年7月6日】2張(偵34604卷一第437頁)‧【108年7月10日】2張(偵34604卷一第439頁)‧【108年7月16日】6張(偵34604卷一第441、455、465頁)‧【108年7月4日】2張(偵34604卷一第443頁)‧【108年7月9日】4張(偵34604卷一第445、459頁)‧【108年7月5日】2張(偵34604卷一第449頁)‧【108年7月8日】2張(偵34604卷一第461頁) 24.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稽查照片 (1)【108年7月16日】2張(偵34604卷一第447頁) (2)【108年7月12日】2張(偵34604卷一第451頁) (3)【108年10月3日】2張(偵34604卷一第453頁) (4)【108年7月18日】2張(偵34604卷一第457頁) (5)【108年7月10日】3張(偵34604卷一第463頁) 25.現場照片1張(偵34604卷一第471頁) 26.現場圖1張【臺中市○○區○○段000地號】(偵34604卷一第473頁) 27.現場照片共24張【拍攝日108.12.07、拍攝地點臺中市○○區○○段000地號】(偵34604卷一第512至523頁) 28.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稽查紀錄表【108.12.07】(偵34604卷一第485至487頁) 29.製成成品照片共5張【臺中市○○區○○段000地號】(偵34604卷一第489至492頁) 30.個人相片影像指認表、年籍對照表【徐健華指認】(偵34604卷一第527至529頁) 31.經徐健華簽名之 (1)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稽查照片‧【108年7月6日】2張(偵34604卷一第531頁)‧【108年7月10日】5張(偵34604卷一第533、555頁)‧【108年7月16日】8張(偵34604卷一第535、541、547、557頁)‧【108年7月4日】2張(偵34604卷一第537頁)‧【108年7月9日】4張(偵34604卷一第539、551頁)‧【108年7月12日】2張(偵34604卷一第543頁)‧【108年10月3日】2張(偵34604卷一第545頁)‧【108年7月18日】4張(偵34604卷一第549、559頁)‧【108年7月8日】2張(偵34604卷一第553頁) 32.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聲搜字第1927號搜索票及附件、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扣押物品收據、責付保管物品目錄表、責付保管單【臺中市○○區○○段000地號土地及其附屬建物與其相連通之作業處所】(偵34604卷一第563至587頁) 33.現場照片共3張(偵34604卷一第589至590頁) 五、108年度偵字第34604號卷二 1.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 年聲搜字第1927號搜索票及附件、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扣押物品收據【臺中市○區○○路0段000號】(偵34604卷二第43至55頁) 2.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聲搜字第1927號搜索票及附件、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搜索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無應扣押之物證明書【臺中市○○區○○00號】(偵34604卷二第99至111頁) 3.自願受搜索同意書、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扣押物品收據【臺中市○○區○○路000號(後方空地貨櫃屋)】(偵34604卷二第115至121頁) 4.內政部移民署外人居停留資料查詢(外勞)-明細內容【HERUSISWO ABRIYANTO】(偵34604卷二第147頁) 5.基本資料、入出境資料、外人入出境資料檢視【NURSALIB】(偵34604卷二第161頁) 6.指認照片共18張(偵34604卷二第163至166頁) 7.出勤卡共6張‧【HERU SISWO ABRIYANTO】(偵34604卷二第171頁)‧【NURSALIB】(偵34604卷二第173頁)‧無法辨識人名出勤卡共4張(偵34604卷二第175至181頁) 8.【徐健華、呂孟沁】109年4月9日刑事陳報狀及所附:(偵34604卷二第265至269頁)【附表一】被告購料之業者明細表(偵34604卷二第271頁)【附表二】被告商請載運之司機明細表(偵34604卷二第273頁) 9..徐健華通話紀錄(偵34604卷二第329頁) 10.呂孟沁通話紀錄(偵34604卷二第331至340頁) 11.簡嘉佑通話紀錄(偵34604卷二第341頁至342頁) 12.黃俊銘通話紀錄(偵34604卷二第343頁至344頁) 13.詹秋旺通話紀錄(偵34604卷二第345頁至347頁) 14.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09年6月23日中市環稽字第10900693041號函(偵34604卷二第355至357頁) 15.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09年6月23日中市環稽字第1090069304號函(偵34604卷二第359至361頁) 16.【徐健華、呂孟沁】109年7月29日刑事陳報狀及所附:(偵34604卷二第363至365頁) 農業用地作業設施容使用作業計劃書影本【清水區東山段910地號】(偵34604卷二第367至393頁) 菇類培植廢棄包-廢木屑處理委託書影本(偵34604卷二第445頁)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109年3月2日中區國稅豐原銷售字第1093102602號函、台中市政府109年4月29日府授經工字第1090801800號函(偵34604卷二第447至457頁) 17.【徐健華、呂孟沁109.08.04偵查庭呈】現場照片共8張(偵34604卷二第495 至503 頁) 18.109年8 月13日職務報告及所附:( 偵34604 卷二第507 至508 頁)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107年3月12日中區國稅民權銷售字第1073603214號函(偵34604卷二第511頁) 記事筆記1張、PP捆包帶1供應商資料(偵34604卷二第513至515頁) A點2搜扣資料(總分類帳)(偵34604卷二第517頁) A點3-1、3-2搜扣資料(估價單)(偵34604卷二第519至521頁) A點⑦搜扣資料三聯式統一發票(偵34604卷二第523 頁) 19.製成成品照片共6張(偵36604卷二第525 至528 頁) 20.商業登記基本資料 (1)【豐隆塑膠加工廠】(偵34604卷二第541頁) (2)【界富資源回收業】(偵34604卷二第561頁) (3)【鑫旺徠資源回收行】(偵34604卷二第577頁) (4)【阿鴻企業社】(偵34604卷二第589頁) 21.現場照片共4張【108.11.21、南投縣○○鎮○○路000 巷00弄00號】(偵34604卷二第543至544頁) 22.現場照片共3張【界富資源回收業】(偵34604卷二第563至565頁) 23.內政部警政署涉案車輛軌跡查詢系統 (1)【100-VQ】(偵34604卷二第569至571頁) 24.現場照片共3張【台中市神岡區神洲路866巷1樓】( 偵34604 卷二第579至580頁) 25.現場照片共2張【彰化縣○○路0段000號1樓】(偵34604卷二第591頁) 26.【徐健華、呂孟沁】109年8月18日刑事陳報狀及所附:(偵34604卷二第611至613頁) 運入、運出重量計算表(偵34604卷二第615頁) 27.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三條附表一修正規定(偵34604卷二第633至642頁) 28.【徐健華、呂孟沁】109年11月4日刑事陳報(二)狀及所附:(偵34604卷二第643至645頁) 109.09.22清運計畫書(偵34604卷二第647至669頁)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09年10月8日中市環稽字第1090115010號函(偵34604卷二第671至672頁) 109.10.16清運計畫書(偵34604卷二第673至713頁) 六、109年度偵字第34791號 1.現場照片共4張【臺中市○○區○○段000地號】(偵34791卷第365至367頁) 2.東埔菇類廢包處理廠之臉書截圖、空拍圖及現場照片各1張(偵34791卷第369至370頁) 3.富澤農場之臉書截圖、空拍圖各1張(偵34791卷第371頁) 4.簡嘉佑至富澤農場載運之物品照片(偵34791卷第373頁) 5.彰化縣○○鄉○○○段0000000地號土地空拍圖(偵34791卷第375頁) 6.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扣押物品相片一覽表(偵34791卷第577至583頁) 七、本院110年度訴字第512號卷一【追加】 1.扣案之108 年日記簿影本1 份(訴字第512 號卷一第135 至29 頁 ) 2.被告黃俊銘、簡嘉佑之110 年11月8 日刑事陳報狀(訴字第512號卷第267至269頁)暨附表1份【被告黃俊銘之出車趟數及報酬統計表】(訴字第512號卷一第271頁) 八、本院109年訴字第2963號卷一 1.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12 年2 月24日中市環稽字第1120017397號函暨所附:(訴字第2963號卷一第355至356頁) ⑴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稽查紀錄表【稽查時間:112年1月30日】、現場稽查照片(第357頁、第358頁) ⑵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09年6月23日中市環稽字第1090069304號函(第359至361頁) ⑶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09年6月23日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處書(第363頁) ⑷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09年12月3日中市環稽字第1090140673號函(第365頁) ⑸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11年2月21日中市環稽字第1110016780號函(第367頁) ⑹陳俞臻之111年9月3日陳俞臻君字第1110907001號函(第369頁) ⑺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11年10月21日中市環稽字第1110113296號函(第371頁至第372頁) ⑻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12年1月5日中市環稽字第1110147196號函(第373頁至第374頁) 2.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農林航空測量所112 年3 月7 日農測供字第1129100475號函暨所附照片2 張(訴字第2963號卷一第379 頁至第385 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