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易字第248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詐欺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1 年 03 月 31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0年度易字第2481號 111年度易字第42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李哲凱 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追加起訴(110年度偵字第21436、22007、23385、25601號),因被告於準備程序中就被訴事實 為有罪之陳述,本院合議庭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判決如下: 主 文 李哲凱犯如附表甲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甲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犯罪事實 一、李哲凱知悉自己並無資力,亦無支付及償還代墊款、借款之真意及能力,竟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各基於詐欺財之犯意,分別向張家綺、吳俐萱、林家存及莊巧妤4人佯稱自己 欲招募私人助理,要求助理先為其代墊消費款項、不明款項,或佯欲向其借款,或有人欲向其借款,可提供資金供其放款賺取利息,之後均會返還云云,致張家綺、吳俐萱、林家存及莊巧妤4人因而陷於錯誤,認李哲凱有還款之意願及資 力,而分別於如附表一、二、三、四所示時間,以現金、金融卡為李哲凱支付其購買商品、遊戲點數、交通票券、餐飲、住宿、手機儲值等各項消費,或借款與李哲凱,李哲凱因而取得消費之商品、借款,及張家綺、吳俐萱、林家存、莊巧妤4人為李哲凱支付各項消費之金錢等財物。 二、案經張家綺、吳俐萱、林家存及莊巧妤分別告訴及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第一分局、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報告暨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報告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呈請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令轉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一、程序部分: ㈠按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就與本案相牽連之犯罪或本罪之誣告罪,追加起訴,刑事訴訟法第265條第1項定有明文。而所謂相牽連案件,依刑事訴訟法第7條規定,包括一人犯數 罪者、數人共犯一罪或數罪者、數人同時在同一處所各別犯罪者、犯與本罪有關係之藏匿人犯、湮滅證據、偽證、贓物各罪者。又檢察官追加起訴時,法院原則上應受檢察官請求之拘束,對於本案與追加起訴部分合併審理裁判,但合併審理裁判若有妨害訴訟經濟利益、使被告蒙受重大不利益及影響國民對於司法之信賴等情形,法院得例外分別審理裁判。亦即,追加起訴係增加法院審理範圍,往往涉及訴訟經濟、被告利益或國民信賴,倘法院綜合考量訴訟經濟、被告利益或國民信賴等因素,認為合併審理所獲得之利益明顯低於分別審理之利益,得例外分別審理裁判(例如,檢察官於本案將近審理完畢時追加起訴,該追加起訴之犯罪事實與本案無關連,證據亦無共通情事,如本案與追加起訴合併審結,顯然將造成本案延宕,有害於訴訟經濟,此種情形宜分別審理裁判),除此之外,上述數種利益容有衝突的情形,應審慎注意分別審理裁判是否不當損及被告之期待利益(例如分開審判將造成無法達緩刑目的之期待利益者),即不宜分別裁判(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3年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 第31號研討結果要旨參照)。是追加起訴,純為起訴之便宜規定,檢察官追加起訴既係提起獨立之新訴,係另一案件,僅為訴之合併,與原訴係各別之二案件,非不得分別審理、裁判。查,本案被告李哲凱前因詐欺案件,經臺中地檢署檢察官以110年度偵字第3782、8469、10038、14026號案件提 起公訴,經本院以110年度易字第1113號案件審理(下稱本 訴案件),該署檢察官嗣以被告另涉犯本案詐欺犯行,與前開案件屬一人犯數罪之相牽連案件,分別以110年度偵字第21436、22007、23385、25601號案件追加起訴,先後於110年12月13日、111年1月3日繫屬本院,與上開規定並無不合, 本院自應就追加起訴部分予以審理。惟本院衡酌被告本訴案件否認犯行,且檢察官聲請調查證據,是本案倘與本訴案件合併審理,尚需相當時日,顯然將造成本案延宕,有害於訴訟經濟,故本院將二案分別審理、裁判,合先敘明。 ㈡本案被告所犯係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 刑以外之罪,其於準備程序中就前揭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本院告知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公訴人、被告之意見後,經裁定進行簡式審判程序審理,則本案證據之調查,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2規定,自不受同法第159條第1項、第161條之2、第161條之3、第163條之1及第164條至第170條規定之限制。 二、證據名稱: ㈠被告於本院準備程序及審理時之自白(見本院110年度易字第 24181號第60至61、73至75頁;111年度易字第42號卷第52至57、67至69頁)。 ㈡證人即告訴人張家綺(見偵22007號卷第35至40、235至237頁 )、吳俐萱(見偵10869號卷第4至7、38至40頁;偵21436號卷第43至44頁)、林家存(見偵23385號卷第35至49、411至417、495至499頁)及莊巧妤(見偵23385號卷第51至57、363至367、495至499頁)4人(下逕稱其名)於警詢、偵訊時 之證述。 ㈢指認犯罪嫌疑人紀錄表-張家綺、吳俐萱、林家存及莊巧妤4人指認被告(見偵10869號卷第8至9頁;偵22007號卷第41至44頁;偵23385號卷第71至81頁);犯罪一覽表(見偵22007號卷第33至34頁);員警職務報告(見偵字第23385號卷第33頁) ㈣吳俐萱遭詐欺資料:⑴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長泰派出所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見偵字第21436號卷第10、27 至28頁)⑵信用卡消費明細(第11至16頁)①花旗銀行(第11 至12頁)②中國信託銀行(第14頁)③國泰世華銀行(第15頁 )⑶與被告間之LINE對話紀錄截圖(第18至26頁) ㈤告訴人張家綺遭詐欺詐資料:⑴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霧 峰派出所陳報單、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見偵22007 號卷第137至144頁)⑵信用卡正反面影本(第147至151頁)⑶ 彙整之遭詐明細、信用卡帳單明細、信用卡簽單、存摺內頁明細、載具銷貨明細、LINE對話紀錄截圖(第155至201、241至333頁)①現金墊款(第155、241至273頁)②台新銀行( 第157至162、291至297頁)③中國信託銀行(第163至172、2 75至277頁)④玉山銀行(第173至176、307至311頁)⑤國泰 世華銀行(第177至182、279至289頁)⑥樂天(第183至187、313至317頁)⑦花旗銀行(第189至192、325頁)⑧台北富 邦銀行(第193至196、319至323頁)⑨遠東商銀(第197至20 1、299至305頁)⑩臺灣大車隊APP綁定信用卡畫面(第333頁 )⑷與被告間之LINE對話文字檔(第203至230頁) ㈥林家存遭詐欺之資料:⑴告訴人林家存報案之內政部警政署反 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民權派出所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受(處)理案件證明單、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見25601號卷第283至291頁)⑵中 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函所附林家存申設(末4碼8871)帳戶之客戶基本資料、交易明細(見偵23385號卷第63至69頁)⑶中國信託銀行自動櫃員機交易明細表、網路銀行轉帳交易明細、與被告間之LINE對話紀錄(第83至169頁)⑷刷 卡明細、載具銷貨明細、信用卡簽帳單、訂單明細(第171 至225頁)⑸台灣樂天信用卡股份有限公司所附之消費明細( 第305至311、441至447、507至509頁)⑹遠傳電信消費紀錄(第313至315、433至435頁)⑺聯邦商業銀行110年8月13日函所附之消費明細(第331至333、437至439頁)⑻遠東國際商業銀行110年8月11日函所附之消費明細(第335至337、455至457頁)⑼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所附之消費明細(第339至34 3、449至453、521至525頁)⑽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110年9月2日函所附之信用卡帳單明細(第345至352 、459至466頁)⑾與暱稱「貸款對保-凱翔、聯亞當鋪-威」L INE對話紀錄擷圖(第419至431頁)。 ㈦莊巧妤遭詐欺之資料:⑴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中路派出 所陳報單、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見偵23385號卷第31、231至233 頁)⑵UberEats訂單明細、LINE對話紀錄擷圖(第235至253頁)⑶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個金作業服務部110年 8月10日函所附之交易明細(第317至319、369至371頁)⑷台 新國際商業銀行110年8月10日函所附之消費明細(第321至324、373至376頁)⑸國泰世華商業銀行信用卡作業部110年8月11日函所附之消費明細(第327至329、377至379頁)⑹卡明細、UberEats訂單明細、LINE對話紀錄擷圖(第381至409頁)⑺提供其個人使用之消費明細、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公務電話紀錄單(第515至519、527頁)⑻與被告間之LINE對話 紀錄擷圖、Uber Eats訂單明細、信用卡簽帳單、信用卡未 出帳明細(見偵25601號卷第77至103頁)⑼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中路派出所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處)理案件證明單(第279至281頁)。 ㈧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查詢資料-莊巧妤、林家存(見偵 25601號卷第273至276頁)。 三、論罪科刑: ㈠刑法第339條第1項、第2項分別規定詐欺取財及詐欺得利罪, 前者之行為客體係指財物,後者則指取得債權、免除債務、延期履行債務或提供勞務等財物以外之財產上不法利益(最高法院86年度台上字第3534號判決意旨參照)。查,被告無資力,而以招募私人助理之欺罔方法,要求張家綺、吳俐萱、林家存及莊巧妤4人先為其代墊消費款項,或欲向其借款 之詐術,致渠等因而陷於錯誤,為被告支付消費款項,或借款與被告,被告因而取得商品、借款,此部分係屬財物甚明。另被告因張家綺、吳俐萱、林家存及莊巧妤4人支付消費 款項而取得遊戲點數、手機通訊、搭乘交通工具、餐廳飲食、住宿之服務,該等服務固非現實可見之有形體財物,惟本案被告係向張家綺、吳俐萱、林家存及莊巧妤4人施用詐術 ,佯要求渠等墊付其購買遊戲點數、交通票券、餐飲、住宿、手機儲值等各項消費之金額,嗣後再返還,依此被告詐欺之對象為張家綺、吳俐萱、林家存及莊巧妤4人,並非提供 遊戲點數、手機通訊、搭乘交通工具、餐廳飲食、住宿之服務之業者,被告所詐欺取得者乃張家綺、吳俐萱、林家存及莊巧妤4人代為支付被告上開消費而交付之金錢,換言之, 被告實際詐得者為現實之財物,並非自提供遊戲點數、手機通訊、搭乘交通工具、餐廳飲食、住宿之服務之業者處取得免除債務、提供勞務或服務等財物以外之財產上不法利益(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3年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第13 號座談會研討意旨參照)。是核被告如附表一至四之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罪。公訴意旨認部分係構成同條第2項之詐欺得利罪(未詳述二者之區別),尚有 未洽,惟其基本社會事實同一,爰依刑事訴訟法第300條之 規定,變更起訴法條。 ㈡按如數行為於同時同地或密切接近之時地實施,侵害同一之法益,各行為之獨立性極為薄弱,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在時間差距上,難以強行分開,在刑法評價上,以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施行,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較為合理,則屬接續犯,而為包括之一罪(最高法院86年台上字第3295號判例要旨參照)。查,被告分別如附表一、二、三、四所示,多次對同一被害人詐欺取得財物,各次時間密接,復侵害同一被害人財產法益,應係基於單一犯意,利用同一機會,且時間及場所密接之情況下,接續實施同一構成要件,侵害同一法益,以一般社會健全觀念觀之,被告多次詐欺取財舉動難以強行分開,在刑法評價上,以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施行,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較為合理,屬接續犯,應分別論以一詐欺取財罪。 ㈢被告所犯如一、二、三、四所示4次詐欺取財罪,侵害不同被 害人財產法益,犯意各別,各具獨立性,應予分論併罰。 ㈣被告以上開詐術,致張家綺、吳俐萱及林家存3人代為支付被 告如附表一、二、三所示之消費而支出之國外交易手續(服務)費部分亦屬被告詐欺犯行所取得之客體,惟此部分公訴意旨漏未論列,而此部分與業經起訴,本院認定有罪之如附表一、二、三所示之詐欺取財犯行部分乃實質上一罪關係,自應為起訴效力所及,本院應併予審理,且此部分僅係詐得金額之擴張,本院亦已告知被告此部分擴張金額之犯罪事實(見本院110年度易字第24181號第63頁),自無礙於被告防禦權之行使,附此敘明。至公訴意旨認莊巧妤於110年2月20日支付被告台中世聯商旅之消費1799元、2月22日支付高鐵 車資1210元、1210元部分(即本院111年度易字第42號追加 起訴書附表莊巧妤部分編號26、30、31)亦屬被告詐欺犯行取得之財物,惟莊巧妤具狀表示此消費乃純粹用於個人身上,有莊巧妤陳報狀暨所附電子發票及臺灣臺中地方檢署公務電話紀錄表在卷可參(見偵23385號卷第515至519、527頁),是此筆消費並非支付被告個人消費,亦無證據證明係被告允諾支付莊巧妤消費之支出,依嚴格證明及罪疑唯利被告原則,應作有利被告之認定,此部分無從證明。又此部分與附表四所示之詐欺取財犯行有實質上一罪關係,爰不另為無罪之諭知,附此敘明。至莊巧妤具狀表示上開台中世聯商旅消費之日期(110年2月17訂房、21日住宿)、高鐵車資之發票金額(2040元)固與台新銀行交易明細消費日(110年2月20日)、帳單金額(2筆各1210元)略有出入,惟應係帳務作 業問題,本院審酌莊巧妤具狀陳報之消費項目相當具體明確,日期及金額均接近,仍可特定係莊巧妤上開具狀陳報之3 筆消費,此3筆交易應予扣除,併予敘明。 ㈤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正值青年,不思依循正途獲取所需,明知其無資力,亦無償還代墊款項或借款之真意,竟以招募私人助理之欺罔方法,致張家綺、吳俐萱、林家存及莊巧妤4人陷於錯誤,為被告支付消費款項,或借款 與被告,被告因而取得商品、借款之財物,及張家綺、吳俐萱、林家存及莊巧妤4人為被告支出手機通訊、搭乘交通工 具、餐廳飲食、住宿等服務之金錢,悉數供己花用殆盡,嚴重侵害張家綺、吳俐萱、林家存及莊巧妤4人之財產法益, 致渠等負擔鉅額債務,貪得無厭,惡性實屬重大,犯後之初否認犯行,終知坦承犯行之態度,另雖與張家綺、吳俐萱及莊巧妤3人成立調解,有本院調解程序筆錄在卷可佐(見本 院110年度易字第24181號卷第89至91頁),惟均未履行調解內容,有本院公務電話紀錄表(見本院110年度易字第24181號第93頁)附卷足憑,實難認被告有何彌補其行為所造成之損害之具體作為,檢察官請求從重量刑(見本院110年度易 字第24181號第75頁),兼衡被告自陳之智識程度及生活狀 況(見本院110年度易字第24181號第75頁)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審酌被告所犯之上開4罪,犯罪 手段與態樣相同,惟侵害不同被害人財產法益,犯罪時間、空間、對法益侵害之加重效應、所反映出之人格特性等情狀,為整體非難評價,定其應執行之刑。 ㈥沒收:按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前二項之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犯罪所得已實際合法發還被害人者,不予宣告沒收或追徵。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第3項、第5項分別定有明文。查,被告所詐得之如附表一至四所示之財物,均屬犯罪所得,均未扣案,被告已分別返還張家綺2萬2千元(見偵22007號卷第36、237頁)、莊巧妤1萬 元一情,業據張家綺、莊巧妤(見偵23385號卷第53、365、499頁)證述屬實,除此部分因已返還被害人,爰依刑法第38條之1第5項之規定不予宣告沒收或追徵。其餘犯罪所得並 無合法合法發還被害人之情形,應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規定宣告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 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此外,宣告多數沒收併執行之規定,既因沒收已非屬從刑,並非數罪併罰,乃由原刑法第51條第9款獨立出移至同法第40條之2第1項,明定宣告多數沒收 者,併執行之,故數罪併罰定應執行刑時,爰無庸就多數沒收合併宣告,附此敘明。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 段、第300條、第310條之2、第454條第2項,刑法第339條第1項 、第51條第5款、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洪明賢追加起訴,檢察官林岳賢到庭執行職務。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31 日刑事第八庭 法 官 陳鈴香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陳科維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31 日附錄論罪科刑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 (普通詐欺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 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甲: 編號 犯罪事實 犯罪所得 罪名、宣告刑及沒收 1 如附表一(張家綺部分) 126萬3779元(已返還2萬2000元,餘款124萬1779元) 李哲凱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貳拾肆萬壹仟柒佰柒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 如附表二(吳俐萱部分) 20萬2651元 李哲凱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萬貳仟陸佰伍拾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 如附表三(林家存部分) 63萬2971元 李哲凱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參萬貳仟玖佰柒拾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 如附表四(莊巧妤部分) 14萬4727元(已返還1萬元,餘款13萬4727元) 李哲凱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參萬肆仟柒佰貳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附表一(張家綺部分): 編號 消費時間 信用卡卡號(或其他支付方式) 金額 備註 1 109年8月28日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末4碼2765(見偵22007號卷第163至172、275至277頁) 2100元 台灣大車隊APP 2 109年8月29日 1500元 台灣大車隊APP 3 109年8月29日 3290元 APPLECOM/BILL 49元 國外交易手續費 4 109年8月29日 3290元 APPLECOM/BILL 49元 國外交易手續費 5 109年8月29日 3290元 APPLECOM/BILL 49元 國外交易手續費 6 109年8月29日 1690元 APPLE.COM/BILL 25元 國外交易手續費 7 109年8月29日 170元 APPLE.COM/BILL 3元 國外交易手續費 8 109年8月29日 4350元 愛時租旅館 9 109年8月29日 54200元 麗豪有限公司 10 109年8月29日 53400元 麗豪有限公司 11 109年8月30日 700元 高鐵智慧型手機 12 109年8月30日 2420元 高鐵智慧型手機 13 109年8月30日 11502元 AGODA.COM 173元 國外交易手續費 14 109年8月30日 400元 台灣大車隊APP 15 109年8月31日 170元 台灣大車隊APP 16 109年9月1日 3290元 APPLE.COM/BILL 17 109年9月3日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末4碼5334(見偵22007卷第179至182頁) 108元 UBER.COM 18 109年9月3日 51908元 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 19 109年9月3日 104元 UBER.COM 20 109年9月3日 499元 UBER.COM 21 109年9月3日 1488元 威秀影城股份有限公司 22 109年9月3日 156元 UBER.COM 23 109年9月3日 94元 UBER.COM 24 109年9月5日 1210元 高鐵智慧型手機 25 109年9月5日 2000元 威秀影城股份有限公司 26 109年9月5日 100元 威秀影城股份有限公司 27 109年9月6日 4200元 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 28 109年9月6日 14907元 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 29 109年9月6日 8653元 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 30 109年9月6日 5160元 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 31 109年9月6日 1480元 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 32 109年9月6日 1764元 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 33 109年9月6日 3691元 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 34 109年9月6日 14600元 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 35 109年9月6日 12474元 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 36 109年9月6日 633元 UBER.COM 37 109年9月7日 3987元 新驛旅店 38 109年9月12日 399元 UBER.COM 39 109年9月21日 150元 愛貝金流 40 109年8月24日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末4號1706(見偵22007卷第157至162頁) 170元 APPLE.COM/BILL 3元 國外交易服務費 41 109年8月24日 1690元 APPLE.COM/BILL 25元 國外交易服務費 42 109年8月24日 3290元 APPLE.COM/BILL 49元 國外交易服務費 43 109年8月24日 416元 UBER 6元 國外交易服務費 44 109年8月24日 3187元 大魯閣新時代-餐飲 45 109年8月24日 3871元 大魯閣新時代 46 109年8月24日 13220元 大魯閣新時代 47 109年8月24日 403元 UBER 6元 國外交易服務費 48 109年8月24日 12587元 AGODA.COM 189元 國外交易服務費 49 109年8月26日 3290元 APPLE.COM/BILL 49元 國外交易服務費 50 109年8月26日 636元 UBER 9元 國外交易服務費 51 109年8月26日 13910元 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 52 109年8月26日 3500元 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 53 109年8月26日 7514元 海底撈火鍋股份有限公司 54 109年8月28日 6246元 愛時租旅館 55 109年8月26日 1690元 APPLE.COM/BILL 25元 國外交易服務費 56 109年8月26日 1690元 APPLE.COM/BILL 25元 國外交易服務費 57 109年8月27日 1664元 藍新 -EZTABLE TAIPEI 58 109年8月27日 362元 UBER 6元 國外交易服務費 59 109年8月27日 1080元 高鐵智慧型手機 60 109年8月27日 400元 高鐵車廂升等使用費 61 109年8月27日 400元 高鐵車廂升等使用費 62 109年8月28日 1690元 APPLE.COM/BILL 25元 國外交易服務費 63 109年8月28日 3290元 APPLE.COM/BILL 49元 國外交易服務費 64 109年8月28日 170元 APPLE.COM/BILL 3元 國外交易服務費 65 109年8月28日 450元 愛時租旅館 66 109年8月29日 1954元 儷客旅店有限公司站前店 67 109年8月29日 700元 高鐵智慧型手機 68 109年8月29日 486元 UBER 7元 國外交易服務費 69 109年8月29日 122元 UBER 2元 國外交易服務費 70 109年8月30日 5160元 藍新-EZTABLE TAIPEI 71 109年9月1日 776元 UBER 12元 國外交易服務費 72 109年9月1日 2712元 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 73 109年9月16日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末4碼9002(見偵22007卷第197至201頁) 59070元 金自成銀樓 74 109年9月17日 6074元 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 75 109年9月17日 55400元 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 76 109年9月17日 5700元 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 77 109年9月17日 490元 群健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78 109年9月22日 170元 APPLE.COM/BILL 79 109年9月22日 490元 APPLE.COM/BILL 80 109年9月22日 170元 APPLE.COM/BILL 81 109年9月22日 170元 APPLE.COM/BILL 82 109年9月22日 670元 APPLE.COM/BILL 83 109年9月1日 玉山商業銀行末4碼4241(見偵22007卷第173至176頁) 3290元 APPLE.COM/BILL 49元 國外交易服務費 84 109年9月1日 3290元 APPLE.COM/BILL 49元 國外交易服務費 85 109年9月1日 3290元 APPLE.COM/BILL 49元 國外交易服務費 86 109年9月1日 1690元 APPLE.COM/BILL 25元 國外交易服務費 87 109年9月1日 170元 APPLE.COM/BILL 2元 國外交易服務費 88 109年9月1日 1670元 APPLE.COM/BILL 25元 國外交易服務費 89 109年9月1日 74456元 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 90 109年9月1日 6990元 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 91 109年9月1日 23350元 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 92 109年9月1日 16643元 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93 109年9月1日 19050元 AGODA.COM 285元 國外交易服務費 94 109年9月1日 6638元 AGODA.COM 99元 國外交易服務費 95 109年9月1日 10984元 AGODA.COM 164元 國外交易服務費 96 109年9月1日 638元 UBER 9元 國外交易服務費 97 109年9月2日 40元 UBER 98 109年9月2日 615元 UBER 9元 國外交易服務費 99 109年9月2日 7440元 水雲端股份有限公司 100 109年9月2日 2000元 水雲端股份有限公司 101 109年9月2日 729元 UBER 10元 國外交易服務費 102 109年9月2日 147元 UBER 2元 國外交易服務費 103 109年9月3日 4050元 藍新-EZTABLE 104 109年9月3日 620元 UBER 9元 國外交易服務費 105 109年9月11日 樂天信用卡末4碼0601(見偵22007卷第183至187頁) 2317元 台哥大帳單 106 109年9月12日 1690元 APPLECOM/BILL 25元 國外交易服務費 107 109年9月12日 90670元 金永記銀樓 108 109年9月12日 4000元 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 109 109年9月12日 26300元 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 110 109年9月12日 990元 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 111 109年9月12日 3104元 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 112 109年9月12日 3780元 新驛旅店 113 109年9月12日 340元 台灣大車隊APP 114 109年9月14日 3290元 APPLECOM/BILL 49元 國外交易服務費 115 109年9月14日 670元 APPLE.COM/BILL 10元 國外交易服務費 116 109年9月14日 3290元 APPLE.COM/BILL 49元 國外交易服務費 117 109年9月14日 3290元 APPLE.COM/BILL 49元 國外交易服務費 118 109年9月14日 315元 UBER 119 109年9月14日 395元 UBER 120 109年9月14日 150元 UBER 121 109年9月14日 330元 UBER 122 109年9月14日 325元 UBER 123 109年9月15日 195元 UBER 124 109年9月15日 210元 UBER 125 109年9月15日 620元 UBER 126 109年9月15日 220元 UBER 127 109年9月15日 630元 UBER 128 109年9月15日 235元 UBER 129 109年9月16日 270元 UBER 130 109年9月16日 440元 UBER 131 109年9月16日 240元 UBER 132 109年9月16日 100元 UBER 133 109年9月16日 235元 UBER 134 109年9月16日 295元 UBER 135 109年9月16日 285元 UBER 136 109年9月21日 3290元 APPLE.COM/BILL 49元 國外交易服務費 137 109年9月16日 台北富邦銀行末4碼8763(見偵22007卷第195至196頁) 93700元 金自成銀樓 138 109年9月17日 3290元 APPLE.COM/BILL 49元 國外交易服務費 139 109年9月17日 3290元 APPLE.COM/BILL 49元 國外交易服務費 140 109年9月17日 3290元 APPLE.COM/BILL 49元 國外交易服務費 141 109年9月17日 32000元 遠百百貨台中分公司 142 109年9月17日 4895元 群健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143 109年9月19日 3290元 APPLE.COM/BILL 49元 國外交易服務費 144 109年9月19日 1690元 APPLE.COM/BILL 25元 國外交易服務費 145 109年9月19日 330元 APPLE.COM/BILL 5元 國外交易服務費 146 109年9月21日 3290元 APPLE.COM/BILL 49元 國外交易服務費 147 109年9月21日 3290元 APPLE.COM/BILL 49元 國外交易服務費 148 109年9月21日 3290元 APPLE.COM/BILL 49元 國外交易服務費 149 109年9月21日 3290元 APPLE.COM/BILL 49元 國外交易服務費 150 109年9月14日 花旗銀行末4碼3112(見偵22007卷第189至192頁) 1210元 高鐵智慧型手機 151 109年9月14日 2420元 高鐵智慧型手機 152 109年9月14日 5076元 藍新-EZTABLE 153 109年9月14日 25800元 遠東珠寶有限公司 154 109年9月14日 3384元 藍新-EZTABLE 155 109年9月15日 2297元 H&M台中遠百店 156 109年9月15日 4960元 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 157 109年9月15日 2480元 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 158 109年9月15日 3294元 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 159 109年9月15日 2924元 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 160 109年9月15日 8568元 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 161 109年9月15日 11646元 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 162 109年9月15日 28282元 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 163 109年9月15日 2182元 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 164 109年9月16日 2010元 高鐵智慧型手機 165 109年9月16日 1881元 台中日月千禧酒店 166 109年9月17日 200元 台灣大車隊APP 167 109年9月17日 630元 台灣大車隊APP 168 109年9月17日 645元 台灣大車隊APP 169 109年9月17日 215元 台灣大車隊APP 170 109年9月17日 250元 台灣大車隊APP 171 109年9月18日 135元 台灣大車隊APP 172 109年9月18日 125元 台灣大車隊APP 173 109年9月19日 145元 台灣大車隊APP 174 109年9月19日 125元 台灣大車隊APP 175 109年9月19日 170元 台灣大車隊APP 176 109年9月20日 415元 台灣大車隊APP 177 109年9月20日 315元 台灣大車隊APP 178 109年9月20日 215元 台灣大車隊APP 179 109年9月20日 215元 台灣大車隊APP 180 109年9月20日 205元 台灣大車隊APP 181 109年9月21日 95元 台灣大車隊APP 182 109年9月24日 215元 台灣大車隊APP 183 109年9月25日 160元 台灣大車隊APP 184 109年9月26日 130元 台灣大車隊APP 185 109年9月30日 525元 台灣大車隊APP 186 109年10月1日 175元 台灣大車隊APP 187 109年10月1日 170元 台灣大車隊APP 188 109年9月4日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末4碼4705(見偵22007卷第247至253頁) 7000元 藍新-EZTABLE 189 109年8月29日 現金支付(見偵22007卷第155、241、261、271頁) 120元 車資 190 109年8月29日 135元 餐費 191 109年8月30日 105元 餐費 192 109年8月30日 124元 餐費 193 109年9月2日 175元 車資 194 109年9月2日 1000元 桌遊店 195 109年9月7日 9304元 住宿費 196 109年9月12日 110元 車資 197 109年9月19日 1782元 住宿費 198 109年9月20日 165元 餐費 199 109年9月20日 700元 高鐵票 200 109年8月24日 張家綺自其台灣銀行帳戶提領各3萬5000元,以現金交付(見偵22007卷第155、241、273頁) 3萬5000元 借款 201 109年8月26日 3萬5000元 借款 202 109年8月27日 3萬5000元 借款 203 109年9月7日 張家綺自其台新銀行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匯款至李哲凱指定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見偵22007卷第253至255頁) 2萬元 代墊不明款項 犯罪所得共計126萬3779元 附表二(吳俐萱部分): 編號 消費時間 信用卡卡號 金額 備註 1 109年11月30日 花旗銀行末4碼2697號(見偵10869號卷第11至12頁) 2118元 富邦momo-EC 9元 國外交易服務費 2 109年12月1日 595元 UBER EATS 3 109年12月1日 175元 台灣大車隊APP 4 109年12月2日 1080元 UBER EATS 5 109年12月2日 688元 UBER EATS 6 109年12月2日 342元 UBER EATS 7 109年12月2日 220元 UBER EATS 8 109年12月2日 9890元 蝦皮支付 9 109年12月2日 1250元 高鐵EC 10 109年12月3日 600元 UBER EATS 11 109年12月3日 840元 新驛旅店 12 109年12月3日 1727元 PCHOME 13 109年12月3日 1698元 PCHOME 14 109年12月3日 780元 PCHOME 15 109年12月4日 551元 UBER EATS 16 109年12月4日 13304元 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 17 109年12月4日 11337元 野獸國股份有限公司 18 109年12月4日 10833元(起訴書誤為10883元,應予更正) 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 19 109年12月4日 530元 台灣大車隊APP 20 109年12月5日 1760元 新驛旅店 21 109年12月5日 1250元 高鐵台中站 22 109年12月5日 1000元 寶島眼鏡 23 109年12月5日 375元 台灣大車隊APP 24 109年12月5日 270元 台灣大車隊APP 25 109年12月5日 230元 台灣大車隊APP 26 109年12月5日 200元 台灣大車隊APP 27 109年12月5日 150元 台灣大車隊APP 28 109年12月5日 145元 台灣大車隊APP 29 109年12月5日 120元 台灣大車隊APP 30 109年12月7日 1210元 高鐵智慧型手機 31 109年12月7日 530元 台灣大車隊APP 32 109年12月7日 500元 台灣大車隊APP 33 109年12月7日 165元 台灣大車隊APP 34 109年12月7日 145元 台灣大車隊APP 35 109年12月8日 1265元 UBER EATS 36 109年12月9日 320元 台灣大車隊APP 37 109年12月9日 6536元 PCHOME 38 109年12月4日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末4碼8967(見偵10869號卷第15頁) 43300元 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 39 109年12月4日 3688元 海底撈火鍋股份有限公司 40 109年12月9日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末4碼4063(見偵10869號卷第14頁) 8380元 富邦MOMO-EC 41 109年12月9日 44293元 富邦MOMO-EC 42 109年12月9日 5851元 瘋PAY-青花驕 43 109年12月10日 175元 台灣大車隊APP 44 109年12月10日 225元 台灣大車隊APP 45 109年12月10日 230元 台灣大車隊APP 46 109年12月13日 5197元 富邦MOMO-EC 47 109年12月14日 2974元 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48 109年12月15日 2500元 高鐵智慧型手機 49 109年12月20日 6800元 中友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50 109年12月20日 4300元 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 犯罪所得共計20萬2651元 附表三(林家存部分): 編號 消費時間 信用卡卡號(或其他支付方式) 金額 備註 1 110年1月17日 聯邦商業銀行末4碼2701(見偵23385號卷第171、333頁) 9999元 富邦MOMO-EC 2 110年1月17日 6290元 富邦MOMO-EC 3 110年1月17日 2420元 高鐵智慧型手機 4 110年1月17日 48720元 PCHOME 5 110年1月18日 17512元 富邦MOMO-EC 6 110年1月18日 2420元 高鐵智慧型手機 7 110年1月19日 10808元 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 8 110年1月20日 1568元 AGODA.COM 9 110年1月20日 1242元 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 10 110年1月19日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末4碼2092(見偵23385號卷第339至343頁) 800元 UBER EATS 12元 國外交易服務費 11 110年1月20日 375元 全家便利商店 12 110年1月20日 40110元 向東電信-台中河南店 13 110年1月20日 2499元 連加*momo購物網 14 110年1月20日 525元 UBER EATS 8元 國外交易服務費 15 110年1月23日 3100元 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16 110年1月21日 550元 高鐵智慧型手機 17 110年1月22日 335元 台灣麥當勞歡樂送 18 110年1月22日 380元 優食台灣股份有限公司 19. 110年1月24日 215元 台灣大車隊APP 20 110年1月24日 225元 台灣大車隊APP 21 110年1月24日 435元 台灣大車隊APP 22 110年1月24日 1100元 高鐵智慧型手機 23 110年1月24日 590元 UBER EATS 9元 國外交易服務費 24 110年1月24日 1463元 UBER EATS 22元 國外交易服務費 25 110年1月25日 285元 台灣大車隊APP 26 110年1月25日 3000元 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27 110年1月26日 505元 台灣大車隊APP 28 110年1月26日 2420元 高鐵智慧型手機 29 110年1月26日 281元 優食台灣股份有限公司 30 110年1月26日 688元 優食台灣股份有限公司 31 110年1月27日 545元 台灣大車隊APP 32 110年1月27日 530元 台灣大車隊APP 33 110年1月27日 1354元 必勝客 34 110年1月27日 2420元 高鐵智慧型手機 35 110年1月27日 -2380元 高鐵智慧型手機 36 110年1月28日 430元 台灣大車隊APP 37 110年1月28日 435元 台灣大車隊APP 38 110年1月28日 505元 台灣大車隊APP 39 110年1月29日 510元 台灣大車隊APP 40 110年1月29日 110元 台灣大車隊APP 41 110年1月29日 195元 台灣大車隊APP 42 110年1月29日 220元 高鐵台中站 43 110年1月29日 2420元 高鐵智慧型手機 44 110年1月30日 230元 台灣大車隊APP 45 110年1月30日 150元 台灣大車隊APP 46 110年1月30日 480元 台灣大車隊APP 47 110年1月30日 425元 台灣大車隊APP 48 110年1月30日 235元 台灣大車隊APP 49 110年1月30日 420元 台灣大車隊APP 50 110年1月30日 670元 高鐵智慧型手機 51 110年1月30日 3000元 藍新-暴龍陪玩 52 110年1月30日 4112元 AGODA.COM 62元 國外交易服務費 53 110年1月31日 3000元 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54 110年1月31日 1048元 優食台灣股份有限公司 55 110年2月23日 897元 優食台灣股份有限公司 56 110年1月19日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末4碼7307(見偵23385號卷第337頁) 5000元 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57 110年1月19日 10999元 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58 110年1月19日 16420元 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 59 110年1月19日 26939元 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 60 110年1月19日 16218元 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 61 110年1月19日 35930元 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 62 110年1月20日 16600元 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 63 110年1月20日 花旗銀行末4碼6897(見偵23385號卷第345至352頁) 1650元 群健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64 110年1月20日 27335元 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 65 110年1月20日 66900元 遠東百貨台中分公司 66 110年1月21日 5000元 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67 110年1月21日 5000元 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68 110年1月24日 2200元 高鐵智慧型手機 69 110年2月21日 樂天信用卡末4碼9201(見偵23385號卷第507至509頁) 5964元 PCHOME 70 110年2月21日 10000元 藍新—暴龍陪玩 71 110年2月21日 14600元 富邦momo-EC 72 110年2月21日 20788元 富邦momo-EC 73 110年2月21日 1347元 富邦momo-EC 74 110年2月21日 5000元 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75 110年2月21日 5000元 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76 110年2月22日 5000元 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77 110年2月23日 3000元 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78 110年2月23日 1225元 T STARTEL 79 110年2月24日 5000元 智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0 110年2月24日 540元 高鐵智慧型手機 81 110年2月24日 4872元 富邦momo-EC 82 110年2月24日 1250元 萊爾富—台中中堂店 83 110年2月24日 990元 萊爾富—台中中堂店 84 110年2月24日 3090元 STEAM PURCHASE STEAM PURC 85 110年2月25日 2067元 藍新—生活市集 86 110年2月25日 540元 高鐵智慧型手機 87 110年2月25日 250元 台灣大車隊APP 88 110年2月25日 300元 台灣大車隊APP 89 110年2月25日 465元 台灣大車隊APP 90 110年2月25日 260元 台灣大車隊APP 91 110年3月2日 3750元 高鐵智慧型手機 92 110年3月5日 1098元 STEAM PURCHASE STEAM PURC 93 110年1月21日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末4碼4531(見偵23385號卷第199、525頁) 38850元 台灣萬事達金流股份有限公司 94 110年1月25日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末4碼0468(見偵23385號卷第105、171、203、525頁) 5000元 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儲值費 95 110年2月7日 0000000000號門號電信帳單代收服務(見偵23385號卷第313至315頁) 2500元 新加坡商競舞電競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 96 110年2月7日 2500元 新加坡商競舞電競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 97 110年2月7日 170元 Apple商店消費 98 110年2月7日 990元 Apple商店消費 99 110年2月7日 1690元 Apple商店消費 100 110年2月6日 李哲凱佯稱有人欲向其借款,可提供資金供其放款賺 取利息,林家存陷於錯誤,以其名義向桃園地區當鋪業者借款19萬5000後,將實得款項6萬5750元交付李哲凱。 6萬5750元 借款(林家存雖負擔19萬5000元之債務,惟實際交付李哲凱之借款僅6萬5750元,故李哲凱詐得之金額為6萬5750元,至林家存實際所受之損害乃民事損害賠償之範疇) 犯罪所得共計63萬2971元 附表四(莊巧妤部分): 編號 消費時間 信用卡卡號(或其他支付方式) 金額 備註 1 110年2月14日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末4碼6806 (見偵23385號卷第319、365至366至頁) 5000元 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2 110年2月14日 3000元 藍新-暴龍陪玩 3 110年2月14日 18879元 綠界*老爹精品 4 110年2月15日 985元 優食台灣股份有限公司 5 110年2月16日 340元 優食台灣股份有限公司 6 110年2月19日 175元 台灣大車隊APP 7 110年2月19日 165元 台灣大車隊APP 8 110年2月20日 380元 台灣大車隊APP 9 110年2月20日 240元 台灣大車隊APP 10 110年2月20日 270元 台灣大車隊APP 11 110年2月21日 470元 台灣大車隊APP 12 110年2月22日 565元 台灣大車隊APP 13 110年2月6日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末4碼1107 (見偵23385號卷第321至324、373至376、365頁) 165元 優食台灣股份有限公司 14 110年2月7日 459元 優食台灣股份有限公司 15 110年2月7日 21元 優食台灣股份有限公司 16 110年2月15日 5000元 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17 110年2月15日 5000元 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18 110年2月16日 3000元 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19 110年2月16日 3000元 藍新-暴龍陪玩 20 110年2月17日 3000元 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21 110年2月17日 3000元 藍新-暴龍陪玩 22 110年2月18日 405元 優食台灣股份有限公司 23 110年2月18日 523元 優食台灣股份有限公司 24 110年2月20日 1134元 Tiger City 25 110年2月20日 4806元 Tiger City 26 110年2月20日 174元 優步福爾摩沙股份有限公司 27 110年2月20日 77元 優步福爾摩沙股份有限公司 28 110年2月20日 261元 聯信-台灣麥當勞歡樂送 29 110年2月21日 170元 台灣大車隊APP 30 110年2月21日 185元 台灣大車隊APP 31 110年2月21日 1780元 優食台灣股份有限公司 32 110年2月21日 405元 優食台灣股份有限公司 33 110年2月21日 370元 優食台灣股份有限公司 34 110年2月22日 200元 台灣大車隊APP 35 110年2月22日 937元 優食台灣股份有限公司 36 110年2月22日 205元 台灣大車隊APP 37 110年2月22日 390元 台灣大車隊APP 38 110年2月22日 235元 台灣大車隊APP 39 110年2月24日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末4碼5160 (見偵23385號卷第327至329、377至379、366頁) 36800元 蘋果電腦 40 110年2月24日 10000元 智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1 110年2月25日 750元 優食台灣股份有限公司 42 110年2月25日 1862元 優食台灣股份有限公司 43 110年2月26日 5000元 智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4 110年2月26日 230元 台灣大車隊APP 45 110年2月27日 352元 優食台灣股份有限公司 46 110年2月27日 665元 優食台灣股份有限公司 47 110年2月28日 330元 優食台灣股份有限公司 48 110年2月28日 2000元 智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9 110年3月1日 455元 優食台灣股份有限公司 50 110年3月1日 387元 優食台灣股份有限公司 51 110年3月1日 525元 優食台灣股份有限公司 52 110年2月18日19時36分許 莊巧妤依李哲凱指示匯款2萬元至不知情之林家存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所申設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林家存再依李哲凱指示提領後轉存至其他不詳帳戶。 2萬元 墊付不明款項 犯罪所得共計14萬472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