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附民字第1277號
- 原告
- 張世賢
- 訴訟代理人
- 胡書瑜律師(法扶律師)
- 被告
- 楊慧靈
- 被告
- 得豐環保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楊慧靈
- 被告
- 明峯工程行即陳明峯
上列被告因被告楊慧靈過失重傷害案件(本院112年度易字第1438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主張被告等就本件侵權行為之事實為共同侵權行為人,而應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