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附民字第954號
- 原告
- 寶島衛材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劉阿葉
- 送達代收人
- 王智彥
- 被告
- 路德豐國際有限公司
- 兼法定代理人
- 賴建佑
- 被告
- 賴宏齊
上列被告因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等案件(112年度訴字第593號、113年度易字第158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2年度附民字第954號
上列被告因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等案件(112年度訴字第593號、113年度易字第158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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