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66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訴字第1303號

妨害秩序等刑事裁判日期 112 年 12 月 28 日

法官施慶鴻羅羽媛江健鋒

公訴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蘇柏名
選任辯護人
許琬婷律師
被告
楊漢軒

黃祐哲

楊裕真

上列被告蘇柏名、楊漢軒、黃祐哲、楊裕真因妨害秩序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度偵字第6896號),業經辯論終結,茲因告訴人三立汽車有限公司於民國112年11月26日具狀撤回告訴乃論之罪(即毀損罪)之告訴,而本院認被告4人所涉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聚集三人以上下手實施強暴,與毀損他人物品罪間,並無發生一部及全部之關係,爰僅就被告4人被訴毀損部分,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8 日

刑事第十庭 審判長法 官 施慶鴻

法 官 羅羽媛

法 官 江健鋒

書記官 謝其任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8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