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附民字第217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請求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
    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3 年 12 月 25 日
  • 法官
    湯有朋許仁純吳珈禎

  • 原告
    王子鈺
  • 被告
    天誠管理顧問有限公司法人張馨文許智軒曾柏盛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附民字第2177號 原 告 王子鈺 被 告 天誠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兼 被 告 張馨文 被 告 許智軒 曾柏盛 上列被告等因被告張馨文、許智軒、曾柏盛違反期貨交易法等案件(本院111年度金重訴字第1566號、第2620號),經原告提起 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5 日刑事第二十庭 審判長法 官 湯有朋 法 官 許仁純 法 官 吳珈禎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廖明瑜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5 日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附民…」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